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1月24日起,江苏省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扬州市市场监管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局的部署,于1月25号20:30召开专题会议,落实责任分工,多措并举,切实发挥市场监管职能。
强化农贸市场安全和秩序监管
严格落实活禽禁售要求,打击非法贩卖野生动物行为。按照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明确细化食品经营者主体责任,严格索证索票及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落实入场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定期自查、人员管理、追溯等方面要求。督促市场开办者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好农贸市场的通风、换气管理,做到每日清洗消毒,在市场显著位置张贴“严禁活禽销售,严禁非法养殖加工、经营各类野生动物”通告,督促市场经营户和消费者佩戴口罩。严查经营者短斤少两行为。
强化餐饮及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监管
暂停全市餐饮单位规模性聚餐、农村集体性聚餐,禁止餐饮单位非法加工野生动物及现场宰杀活禽,做好餐饮场所的清洁消毒,严格按照餐饮服务操作规范加工制作,确保菜品烧熟煮透。督促食品生产企业严格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禁止食品生产企业非法将野生动物、病死禽畜动物肉类及其制品用于食品生产加工,严格落实禽畜类动物食品原料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确保禽畜鲜肉和肉制品来源可追溯。
强化口罩、消毒药水等防控用品价格监管
对相关企业开展政策宣传引导,及时处置价格舆情和投诉举报。坚决打击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价格,推动价格过高上涨等不正当价格行为。
强化药械经营使用环节质量监管
强化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相关药械经营使用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和抽检,配合做好口罩等防控用品的保供工作。
强化网络交易平台监管
督促网络交易平台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严格落实主体审核和信息公示义务,加强对入网销售口罩、消毒水等防控商品的市场主体登记信息查验、登记;加强对入网销售口罩、消毒水等防控商品的市场主体网络交易行为监测;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处理。
强化计量检测校准
对车站、机场、商场等重要场所安装的红外线测温仪、手持红外线测温仪等仪器设备免费检测校准,保障数据准确可靠。
强化广告监测监管
加强疫情防控产品广告监测,禁止发布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广告,对发现的违法广告第一时间责令停止发布,依法依规快速处理。
强化案件查办工作
严厉查处疫情防控期间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各业务组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应及时移交执法稽查局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供稿:江苏省扬州市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