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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市场监管局十二项措施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

2020-01-25 17:39:15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市场监管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局的部署,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视频会进行传达,提高政治站位,多措并举,切实发挥市场监管职能。

  一、加强农贸市场和超市监督检查。禁止农贸市场和超市野生动物交易。加强农贸市场活禽销售监管,督促农贸市场开办者落实主体责任。

  二、加强餐饮单位监督检查。禁止餐饮单位收购、加工、销售野生动物。

  三、加强价格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口罩、体温计、消毒液等疫情防控用品价格巡查、检查和提醒告诫,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各类价格违法和扰乱市场秩序行为。

  四、加强疫情防控药品用品监管。加强对零售药店、医疗器械等相关企业监管。

  五、加强计量检测校准。对车站、机场等重要场所安装的红外线测温仪、手持红外线测温仪等仪器设备进行检测校准。

  六、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充分利用12315热线电话,做到快接、快查、快结、快反馈,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七、加强案件查处工作。依法严厉查处制假售假、无照无证经营,以及生产销售“三无”口罩、不合格体温计、消毒液等防护产品违法行为。

  八、加强广告监测监管。加强疫情防控产品广告监测,禁止发布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广告,对发现的违法广告第一时间责令停止发布,依法依规快速处理。

  九、加强消费引导。发布消费提醒和消费提示,不接触野生动物、不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食用肉类、蛋类食物要彻底煮熟。

  十、成立应急队伍。成立食品安全应急处置组、药品安全应急处置组、计量检定应急处置组、价格监管应急处置组和执法稽查应急处置组,明确应急处置牵头部门和各组职责。

  十一、印发价格提醒告诫书。要求经营者及相关单位严格遵守《价格法》等法律法规,严禁囤积居奇,价格欺诈,哄抬价格和坐地起价等行为。

  十二、加强督导检查。组成督导组深入16县市区,在农贸市场的野生动物销售及餐饮的食用环节,疫情防控的相关物资、药品、医疗器械的质量和价格环节进行督导检查。要求基层局迅速响应,树立全局一盘棋思想,确保取得实效。

  (供稿: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编辑:车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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