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再过几天,鼠年的钟声即将敲响,节日的气氛也越来越浓厚。网上购物、外出旅游、预订年夜饭、给爹妈送礼,这些与过年密切相关的事情,您都准备好了吗?
南京市消费者协会特发布春节前消费提醒,祝您做一个科学理性的消费者,过一个欢乐祥和的中国年。
网络购物,注意查收,以免超过退货期
节前,消费者在大批购物的同时,可能会疏于开封、检查和使用商品。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退货。
消费者应注意以下几点,一是“七日”以实际收到货物的日期为准;二是“七日”指的是“自然日”,而非“工作日”;三是根据民法通则第154条规定,消费者收到商品的当天不算,从下一天计算为“七天”的第一天;四是如果计算到“七天”的最后一天为法定节假日或星期六、星期日的,则向后延一天。
外出旅行,提前做好攻略,预订平台紧急联系电话要记牢
自由行的消费者通常会通过网络平台预订住宿,消费者应提前查看好酒店的位置、房型、含餐情况以及附赠服务等。必要时将网络合同打印一份备用。
曾有消费者投诉说,其网上预订酒店套餐时,注明附赠了SPA,餐饮等多项服务,到酒店后才被告知套餐早已被调整,自己无法享受附赠服务。还曾有消费者办理入住时已是深夜,发现所订酒店无法入住,又联系不上平台售后服务人员,只好自己花钱重新预订酒店,造成了经济损失。因此消协建议消费者务必提前与平台核实所订酒店套餐内容和退改订方法,并保留平台的紧急联系电话,以便及时维权。
预订年夜饭,签订合同前先看条款,支付定金须谨慎
消费者在签订合同,交纳定金、签订协议时须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定金交纳后,无法退还,建议消费者交纳全款20%左右的金额,不要轻易交全款;
二是预订年夜饭,最好将菜品、份量等内容事先约定注明;
三是事先约定好双方的违约责任和解决方法。
关爱老人,多给爸妈提个醒
日前,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保健食品标注警示用语指南》中明确规定,自2020年1月起,保健食品警示用语在商品最小包装物主要展示版面的占比不应小于其所在面积的20%。
子女给老年人购买保健品时要注意识别,谨记“保健品不能代替药物治疗”,防范保健品夸大和虚假宣传。同时,节假日前后,一些经营者往往借年节以“感恩答谢”、“回馈老客户”等名义,组织老年人免费参观旅游,或参加所谓的低价国内游、境外游等,应提醒老年人抵制诱惑,谨防上当。
节后维权,依法科学理性,五条途径任您选
节后是消费维权的高峰时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了5条维权途径供您选择,包括:(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2)请求消费者协会或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3)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供稿:江苏省南京市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