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年报开始了,你还有不了解的吗?以下内容请重点关注!
1、年报的时间是什么?
市场主体(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市场监管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个体工商户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者直接向负责其登记的市场监管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当年设立登记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自下一年起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当年开业登记的个体工商户,自下一年起报送年度报告。
2、企业年度报告内容是什么?
(一)企业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
(二)企业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
(三)企业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
(四)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
(五)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
(六)企业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
(七)企业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
3、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内容是什么?
(一)行政许可取得和变动信息;
(二)生产经营信息;
(三)资产状况信息;
(四)开设的网站或者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
(五)联系方式信息;
(六)市场监管总局要求公示的其他信息。
4、个体工商户的年度报告内容是什么?
(一)行政许可取得和变动信息;
(二)生产经营信息;
(三)开设的网站或者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
(四)联系方式信息;
(五)市场监管总局要求报送的其他信息。
5、企业应当社会公示哪些信息?
企业应当自下列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
(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
(三)行政许可取得、变更、延续信息;
(四)知识产权出质登记信息;
(五)受到行政处罚的信息;
(六)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
6、哪种情形企业会被列入异常经营名录?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一)未在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公示年度报告的;
(二)未在市场监管部门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责令的期限内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
(三)公示企业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四)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7、哪种情形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被列入异常经营名录?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一)未在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报送年度报告并公示的;
(二)年度报告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三)市场监管部门在依法履职过程中通过登记的住所无法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取得联系的。
8、哪种情形个体工商户会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体工商户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
(一)未在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报送年度报告的;
(二)年度报告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三)市场监管部门在依法履职过程中通过登记的经营场所或者经营者住所无法与个体工商户取得联系的。
9、企业有哪种情形会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
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 (一)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3年仍未履行相关义务的;
(二)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变更或者注销登记,被撤销登记的;
(三)组织策划传销的,或者因为传销行为提供便利条件两年内受到三次以上行政处罚的;
(四)因直销违法行为两年内受到三次以上行政处罚的;
(五)因不正当竞争行为两年内受到三次以上行政处罚的;
(六)因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造成人身伤害等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两年内受到三次以上行政处罚的;
(七)因发布虚假广告两年内受到三次以上行政处罚的,或者发布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人身伤害的或者其他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
(八)因商标侵权行为五年内受到两次以上行政处罚的;
(九)被决定停止受理商标代理业务的;
(十)违反其他市场监督管理法律、行政法规且情节严重的。
企业违反市场监督管理法律、行政法规,有前款第(三)项至第(八)项规定行为之一,两年内累计受到三次以上行政处罚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
10、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影响是什么?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对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实施下列管理:
(一)列为重点监督管理对象;
(二)因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3年仍未履行相关义务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已担任其他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有关企业应当依法办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变更登记;
(三)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
(四)将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信息记录在该企业公示信息中,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统一公示;
(五)将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与其他政府部门互联共享,实施联合惩戒。
11、企业对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有异议怎么办?
企业对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有异议的,可以自公示之日起30日内向作出决定的市场监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予以受理的,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核实,并将核实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将不予受理的理由书面告知申请人。
市场监管部门通过核实发现将企业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存在错误的,应当自查实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更正。
12、年报从哪里登录?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黑龙江)的网址:http://gsxt.hlj.gov.cn
13、年报登录进去,填报内容不确定怎样填写,怎么办?
点击网站下边的“业务咨询与技术支持联系方式”,找到对应的分局联系电话,进行咨询。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魏亚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