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年终岁尾,为全面贯彻落实习总书记视察辽宁重要讲话精神,巩固“三去一降一补”成果,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区发改委、区工信局,按照上级《质量提升行动工作方案(2019-2020年)》的部署与要求,组织开展对各乡镇、工业园区坚决打击和取缔“地条钢”工作检查监督,并深入使用中频炉、工频炉等炼钢铁生产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和清理整治行动,确保责任落实到位,监管服务到位,坚决防止“地条钢”死灰复燃。
一是开展联合检查整治,加大打击和取缔“地条钢”工作力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为成员单位,积极协调配合区发改局牵头部门,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发挥市场监管执法职能作用,强化计量、标准、论证认可等基础性工作,扎实开展打击和取缔“地条钢”工作,做到排查隐患不留死角,市场监管不留盲区,责令整改不留后患。
二是实行综合考评制度,确保打击和取缔“地条钢”工作责任到位。采取对各乡镇和工业园区建立清单管理制度、盯守巡查制度情况,涉钢企业台账、监管记录是否齐全完整,是否实现动态化、常态化管理,建立健全领导小组情况、统计报表上报情况,进行打分考评,促进属地监管领导责任落实。还重点对企业签订《不生产“地条钢”承诺书》、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厂内吊车检验等情况进行检查,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三是强化宣传规范引导,服务炼钢铁企业高质量健康发展。在联合检查整治行动中,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坚持向企业法人和个体业者宣传《质量法》有关内容,讲解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的意义和要求,生产经营“地条钢”的危害及后果,以及《质量提升行动方案》中涉及产品质量、质量供给、质量发展等目标要求,牢固树立“质量第一,效益至上”的理念,加大科研成果转化和质量管理投入,推动全区涉钢铁企业高质量健康发展。
在检查监督行动中,共出动检查执法人员20余人次,车辆5台次。经此次检查考核,未发现非法生产“地条钢”企业;各乡镇及工业园区管委会把打击和取缔“地条钢”工作纳入全年日常管理重点任务之一,走上了经常化、常态化和法制化轨道。(通讯员 连山区市场监管局 陈海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