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龙门市场监管所联合该地烟草局执法人员破获一起非法收购卷烟案,现场查获违规卷烟100余条,案值2万余元。
当日下午14时许,执法人员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在龙门镇一家宾馆内查获一批违规卷烟,共12个品种合计100余条。据当事人交代,上述卷烟系其刚刚从当地农户家中收购而来,拟销往当事人儿子开设于富阳城区的副食品店。执法人员当场向其进行相应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并对所查获违规卷烟予以先行登记保存。
当事人非法收购烟草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企业或者个人,应当在当地的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并接受烟草专卖许可证发证机关的监督管理”。根据该条例第五十六条之规定,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可处以进货总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目前,该案由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烟草局进一步审理调查。(高灵溪 鲁利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