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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市场监管局组建一年实现“新部门有新作为、新机构有新成效”

2019-11-29 16:12:59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18年11月17日,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式挂牌,至今正好一年。这一年,贵州省市场监管局重点抓了哪些工作?接受贵州省人民政府网在线访谈时,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黄春银做了介绍。

问:市场监管局在本轮机构改革中整合了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职责,以及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贵州省商务厅、贵州省科学技术厅(贵州省知识产权局)相关职责,是一个承担了多项重要职能职责的全新单位,请您先给大家简要介绍一下贵州省市场监管局成立后的总体工作思路。

黄春银:2018年11月贵州省市场监管局组建以来,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贵州省委、省政府和市场监管总局的决策部署,立足“三定”职责明确提出 “一二三四五”总体工作思路,即:聚焦脱贫攻坚这个大局,实施质量强省、知识产权强省“两个战略”,优化营商、竞争、消费“三个环境”,强化党的建设、系统队伍建设、法治环境建设、专业能力建设“四个建设”,防范化解食品安全监管、药品及医疗器械监管、特种设备监管、重点工业品监管、商品及网络市场交易监管“五大风险”。

总的来讲,贵州省市场监管局组建一年来,能切实担负起服务发展第一要务、履行监管第一责任、守住安全第一底线的责任,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实现了“新部门有新作为、新机构有新成效”的目标。

黄春银介绍贵州省市场监管部门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取得的成效

问: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也提出了着力优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的工作要求。那么,贵州省市场监管部门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主要做了哪些工作,取得了怎样的成效?

黄春银:一年来,贵州省市场监管系统围绕“放管服”改革要求,立足市场监管职能,重点从市场准入便利化、减轻企业负担、高质量发展、权益保护等方面出台了22条措施,着力构建优于周边的营商环境。

一是扎实推进“证照分离”、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简易注销等便利化改革举措。目前,贵州省企业平均开办时间压缩至2.2天,较国家规定年内实现5天的目标少2.8天,已提前实现《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将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以内”目标。企业网上注销专区上线运行,实现企业注销“一网”服务。

二是食品经营许可改革有序推进,压减证明事项5项,许可时限缩短至12个工作日。

三是工业产品许可证改革进一步深化,取消13类产品许可证管理,将2类许可压减合并统一管理,稳妥实施1类许可转强制认证,对77家许可证申报企业免予发证前产品检验,对39家新发证企业实施后置现场审查或例行检查。

四是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审批承诺时限实现压缩四分之一的目标,承诺时限低于12天,较国家规定时限少10天。截至10月底,贵州省市场主体总量293.56万户、注册资本7.23万亿元,分别同比增长10.31%、11.38%,市场主体总量和注册资本总量分别排全国第16位、第18位,在西部12个省(市、区)中分别排第5位、第3位。1至10月,贵州省新设立市场主体50.13万户,平均每天新设立市场主体1649户,其中新设立企业372户。

在做好“放”的同时,贵州省市场监管系统强化“管”的力度,深入推进信用监管。

一是加大市场主体信用监管力度。目前,公示系统(贵州)归集45个部门涉企信息3403.66万条,基本实现部门和地区涉企信息“横到边、纵到底”的互联互通;企业年报率稳中有升,2018年度年报公示企业54.96万户,年报率93.40%,高出全国平均年报率 1.93个百分点;依法开展企业失信名单管理,累计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20.22万户,累计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3.08万户。

二是加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力度。截至目前,省级34个部门、市县两级2823个单位,353.19万检查对象、6.98万执法人员已全部纳入贵州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动态管理。2019年,贵州省市场监管系统共创建双随机抽查任务2678次,抽取检查对象45473户,占贵州省存续企业6.46%,选派执法人员28950人次,已录入并公示抽查结果42367户。

同时,贵州省市场监管系统围绕构建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着力加强重点领域的市场监管。

一是牵头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全年清理存量政策措施13248件,其中调整304件、废止464件;增量政策审查15968件,调整出台174件;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和反垄断执法,全年组织实施了不动产登记、物流、殡葬、涉企、教育、进出口环节收费和农民工培训等价格(收费)专项检查,查办黔西南州驾培行业垄断案、遵义市烟花爆竹行业垄断案,贵州省共实施经济制裁约4000万元(其中省级约2800万元)。

二是牵头推进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开展协作执法1875次,查办案件341件,移送司法机关47件,曝光典型案例8起。

三是严厉打击传销,严格“打、防、控、管”工作措施,2019年来,办理传销案件31件,移送公安机关5件,刑拘76人,罚没款845.015万元;取缔传销窝点963个,教育遣返5467人。查处了贵州创世纪龙耀酒业有限公司等网络传销大要案件,贵州省举报数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59.5%。

四是以互联网、民营医疗机构、虚假违法宣传为重点,着力加强广告市场专项整治,查办案件125件,罚没419.87万元,拆除户外医疗野广告106处;实现贵州省范围内传统媒体的全时段广告监测,监测媒体广告70.47万条(次),广告违法率降至0.37%。

五是探索构建覆盖生产和流通环节的产品质量安全监督体系,完成产品质量监督抽查113个品种5572批次,抽查合格率为 94%,发布监督抽查公告67期。

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在贵阳市观山湖区云上方舟广场开展食品安全联合整治宣传活动(资料图片)

问:食品安全与每个人都息息相关,2019年的6月7日是首个世界食品安全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同场合多次强调保障食品安全、药品安全等的重要性,国家在食品安全领域也提出了“四个最严”的要求。贵州采取了哪些措施来保障人民健康安全,取得了怎样的成效?请您介绍一下。

黄春银:一是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督促指导企业落实进货查验、过程控制、产品检验、从业人员管理等制度,推进食品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加大对失信食品生产经营者联合惩戒力度。

二是严格落实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对酒类、食用植物油、油辣椒等高风险食品生产企业进行重点监管,建立以全覆盖监管为基础,“双随机、一公开”为核心,重点监管为补充,风险监测和抽检检测为验证,信用监管为支撑的新型监管手段。

三是强化网络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持续深入开展网络第三方平台及自建平台备案工作。采取在线投诉和售后维权等方式,及时排查风险隐患。探索建立以外卖配送员为骨干的餐饮食品安全志愿者队伍。

四是加大食品销售环节监管力度。以乳制品、白酒、桶装饮用水、保健食品、“五毛食品”等食品及食用农产品为重点,加大食品销售环节监管力度,查处食品流通案件1126件,移送公安机关15起。督促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办者全面落实入场销售资质审查及建档义务,对入场销售者建立完善管理档案,建立进货查验、信息记录和自查制度,确保场内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质量可控”。

五是开展“满意在贵州﹒食之放心行动”和餐饮业质量提升工程。将学校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学校食堂大宗食品供货单位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作为监管重点,在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增加了餐饮食品安全监测调度平台模块,将贵州省学校幼儿园食堂地址标注于贵州省电子地图,对每所学校幼儿园的食品安全状况予以专业化分析,形成风险量化分级。落实校长(园长)陪餐制,推进校园“明厨亮灶”,贵州省校园“明厨亮灶”率达86.47 %,贵阳市达到100%。

六是推动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和食品安全“五进”活动,加强食品安全科普宣传。全面推行食安监APP智能化监管,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贵州省80%的学校食堂建成明厨亮灶视频监控集成及食材追溯监管系统。

七是积极创新市场监管方式,加大对食品、白酒等重点领域和行业的监管力度。

问:2016年、2018年贵州分别颁发了第一届和第二届“省长质量奖”,把质量强省放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市场监管部门作为具体负责这项工作的职能部门,在加强贵州省质量工作方面做了哪些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效?

黄春银:“省长质量奖”是贵州省质量发展方面的政府最高荣誉奖项,用以表彰在质量管理模式、管理方法和管理制度领域取得重大创新成就的组织。

贵州省市场监管系统认真贯彻落实贵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质量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突出质量变革导向,着力实施质量提升行动。

一是完善组织体系保障质量提升;

二是转变工作思路深化质量提升,依托项目化方式创新实施质量提升行动,确定质量发展项目21个。完善质量激励制度和评价体系,启动第三届省长质量奖培育评选;

三是依托目标考核倒逼质量提升,完成2018年度市级政府质量工作考核,向各市(州)政府反馈129项重点关注事项;将六大质量提升行动189条考核指标分解落实到28个省直部门,并纳入省直机关专项目标考核;

四是突出标准功能引领质量提升,以三大战略行动、“十个千亿级产业”、旅游和公共服务等为重点,全面推进重点领域标准体系建设,征集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616项,批准立项137项;探索推动贵州标准转化成为国际标准和国家标准,指导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国家高端装备标准化试点,修订完善了《非机械弹簧用碳素钢丝》国际标准草案,主导制定的《建筑结构用密封索》国家标准已完成公示;

五是夯实计量基础支撑质量提升,新建15项省级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发布地方计量技术规范8个,审查立项计量技术规范9个,贵州省白酒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和医药制药产业计量测试中心通过现场验收评审;推广应用强制检定计量器具业务管理系统,实现强制检定计量器具“一网通办”。

问: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这是国家层面第一个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纲领性文件。知识产权保护越来越重要,国家也在大力鼓励创新,那么在这方面,贵州省市场监管局主要开展了哪些工作?

黄春银:截至目前,贵州省有效发明专利11097件,同比增长13.2%,每万人口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3.01件;有效商标注册量200199件,同比增长42.17%,每万户市场主体商标拥有量665.02件。在具体工作中,主要围绕三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强省战略更有法。精心制定年度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推进计划,明确4个方面42项任务措施,突出提升创造质量、保护效果、运用效益、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贵州省探索少数民族地区手工艺品知识产权保护新模式、以地理标志标准化培育区域品牌两项创新做法,被国家知识产权局作为第一批知识产权强省建设试点经验与典型案例在全国复制推广。

二是运用促进更有效。建立知识产权资助、奖励事项“双审制”,为600余家企事业单位提供专利资助1200余万元。15个县区获得县域经济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立项,支持42家企业作为省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对象,拨付经费840万元;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和中国专利奖的单位进行表彰奖励,发放知识产权奖励583万元;组织开展中国专利奖项目申报,推荐16个项目参加评选, 8个项目获得第二十一届中国专利优秀奖。

三是产权保护更有力。充分发挥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和司法部门合力,积极构建多元化侵权纠纷调处工作机制。积极探索贵州省优势产业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合作机制,申报将贵州茅台酒纳入“中国、泰国地理标志合作谅解备忘录”中方首批3个互认互保试点产品之一。

问:当前贵州处于开展脱贫攻坚关键阶段,作为政府职能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是如何投身于贵州省脱贫攻坚决战的?

黄春银:立足职能出台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聚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工作措施(2019-2020年)》,全力助推贵州省决战脱贫攻坚。

一是有机认证助力攻坚。获批国家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创建区15个,位列全国第1,其中11个创建区为国家级贫困县;有机产品认证证书1494张,证书数位列全国第2;有机认证基地面积204余万亩,认证年产量94万吨。

二是标准建设助力攻坚。将精准扶贫、乡村振兴战略、农村产业革命12个特色产业、500亩坝区等列入年度地方标准征集重点并给予优先支持,批准立项涉农省级地方标准计划51项、市级地方标准43项(含33项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标准);其中立项食用菌地方标准23项,申报红托竹荪行业标准1项。赤水金钗石斛和织金竹荪种植两个国家标准化示范区顺利通过国家农业标准化抽查组检查,批准立项32个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预拨经费105万元。

三是地理标志助力攻坚。实施地理标志产业化促进项目12个,其中涉及12个特色产业的项目11个、给予资金440万元;“麻江蓝莓”“黎平香禾糯”被纳入国家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项目。

落实地理标志奖励政策,奖励符合政策的39家申报主体78万元,其中涉及12个特色产业29家、奖励资金58万元。指导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及专用标志申请,已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报送30个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23家企业专用标志使用申请,已有17家企业被核准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申报争取将贵州省15个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纳入“中欧地理标志合作协定产品清单”。

四是扶持微企助力攻坚。“3个15万元”政策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532户,占直接补助扶持总数的5%;扶持建档立卡贫困户创业就业4317人,占带动就业总人数的8%。

问:在保护消费者权益、营造放心消费环境方面,市场监管部门做了哪些工作,采取了什么样的措施,取得了怎样的效果?

黄春银:一是做好“五条热线”整合过渡。将12315整合建设工作纳入贵州省政府重点工作督办台账以及深化改革重要工作目标,高位推动12315行政执法系统整合建设。

二是大力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贵阳、遵义、黔东南、黔东南等地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更多的经营者参与到了放心消费创建活动中,“放心消费示范”店、线下无理由退货试点等创建活动正有序推进。

三是加大消费维权力度。2019年以来,贵州省五条热线共接受投诉举报、咨询等信息190758件,举报涉案金额210.97万元,立案查处的总案值162.05万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964.83万元。

四是加强消费维权宣传。开展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把消费法规和消费知识宣传贯穿于日常工作全过程,积极开展比较试验,适时发布消费提示、警示,增强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意识,提高消费者的维权能力,提升消费者的品质消费理念。

问:网民“美在四月天”提问,在“双11”等集中促销时段,作为消费者很难分辨“优惠”中隐藏的“陷阱”,请问监管部门在加强促销活动监管中,有哪些具体举措来保护我们的权益?

黄春银:针对“双11”等集中促销时段,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多措并举加强监管。

一是加强与有关政府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对网络交易行为进行规范指导。

二是加大网络交易监测力度,及时处置网络违法行为。截至10月中旬,贵州省网络交易监管业务平台数据库显示,贵州省实际存活网络经营主体35731户,监测发现涉嫌广告宣传、不正当竞争、平台公示、资质许可、商品标签、未亮标亮照等网络线索6372条,各市州根据推送线索指导规范电商经营者153户,立案调查20件,结案13件,罚没款12.98万元。

三是加大消费维权和应急值守力度,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贵州省市场监管系统严格落实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网络和消费维权服务站的作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防范消费负面事件发生,全力守护消费安全。(供稿: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莳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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