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半个小时不到就全部办好了!”近日,在福建省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服务大厅内,前来办理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的陈女士在窗口提交申请材料后,当场就拿到了已办结的备案凭证。
目前厦门市市场监管局已对全市范围内的公司商事登记备案事项、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药品进口备案、受检产品登记备案、认证活动(包含认证机构资质)的备案等25项备案事项实现了“即来即办”。
审批服务便民度,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关键环节之一。如何最大程度提高行政审批的效率,让办事群众享受更便捷的服务?针对这一问题,咱们来看看厦门市市场监管局有什么妙招!
便民惠民 智慧办事
厦门市市场监管局在实践中积极探索适应优化营商环境新形势新发展的服务模式。厦门市招商大会召开以来,厦门市市场监管局出台了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55条措施,采取了在福建省率先上线商事主体注销“一网通”平台、推行“全流程电子化无纸化设立登记”、食品连锁经营企业实施“申请人承诺制”、食品生产企业“证照联办”服务等一系列便民措施。
时限缩减 服务加分
在推进审批制度改革方面,厦门市市场监管局不断在优化审批流程、审批材料和审批时限上做“减法”,在服务方式、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上做“加法”,全力营造企业和群众获得感强的政务服务环境。
容缺受理 效率提升
在全面推进备案事项“即来即办”的同时,配套推出了“容缺受理”机制,窗口对企业申请材料中的次要材料暂有欠缺或存在瑕疵的,先予受理并进行审核。“对于材料不齐全的企业,我们会先行受理并提供一次性告知,群众只需再将材料补齐即可。”“容缺受理”机制改变了以往申请材料必须全部齐全才予受理的传统工作模式,减少申请人往返跑路,大幅度提升行政审批的效率。
附:25项实现“即来即办”的备案事项
1.公司登记备案——未涉及登记事项的备案登记
2.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初审、复核)
3.认证活动(包含认证机构资质)的备案
4.受检产品登记备案
5.网络食品交易主体(自建网站)信息备案新办
6.网络食品交易主体(自建网站)信息备案变更
7.网络食品交易主体(自建网站)信息备案注销
8.药品进口备案
9.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新办
10.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变更
11.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新办
12.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变更
13.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补发
14.委托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
15.外地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在本市设置库房备案
16.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新办
17.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变更
18.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补发
19.医疗器械网络销售信息备案新办
20.医疗器械网络销售信息备案变更
21.医疗机构制剂室药检室负责人或质量管理负责人变更备案
22.药品生产企业生产质量管理负责人或生产管理负责人变更备案
23.药品生产企业委托检验备案
24.药品生产企业质量受权人备案
25.生产出口医疗器械信息备案
(来源:福建省厦门市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