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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务公开管理规范》国家标准通过审查

2019-11-13 10:44:53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11月8日,由福建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福建省标准化院主导制定的《村务公开管理规范》国家标准通过审查。

  审查会上,来自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业农村部、中国社会科学研究院、中国农科院、北京大学、复旦大学、南京大学、国家标准审查中心、北京市标准化研究院等单位的11名专家组成审查组,对标准送审稿进行了认真的审查,一致认为该标准具有较强的普适性和可操作性,对村务公开建设实践有规范、引领、指导作用,同意通过审查。

  《村务公开管理规范》国家标准紧紧围绕村务公开内容不全面、不详实、不细化,公开形式不注重实效,公开程序不规范,监督考评不力等群众关心的问题,在充分调研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出了村务公开管理的基本原则、实施主体、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程序和监督考评,编制了村务公开满意度调查问卷,具有较强的前瞻性、普适性和可操作性。

  实行村务公开是维护农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具体体现,是推进村民自治的重要内容,是推进乡村治理的重要手段,是促进村干部廉洁自律,密切干群关系,实现农村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村务公开管理规范》国家标准的制定,为我国村务公开管理提供了全面、科学、有效的规范要求,使其更具操作性和指导性,对健全现代乡村治理体系具有重要意义。(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车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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