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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周王市场监管所开展执业药师“挂证”整治回头看

2019-11-08 12:29:12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进一步巩固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成效,防止出现已整改问题反弹,确保公众用药安全有效,近日,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周王市场监管所开展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整治回头看。

一是突出重点开展检查。此次“回头看”活动将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企业作为重点,主要检查执业药师是否按照质量体系文件开展工作、处方药销售登记和人员培训等项目。检查采取随机抽取等方式,严抓执业药师履职情况。凡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注册执业药师不在岗,立即撤销GSP证书,进一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规范执业药师管理,切实保障群众用药安全。

二是督促企业开展自查。督促辖区内的药品零售企业对照《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开展自查,对执业药师配备不到位、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等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主动进行整改,并将企业自查整改情况及时上报。所有注册执业在药品零售企业的执业药师亦须一并开展自查,凡是存在“挂证”行为、不能在岗服务的执业药师,立即改正或主动申请注销《执业药师注册证》。

三是风险分级开展监管。凡检查发现药品零售企业存在“挂证”执业药师的,按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情形,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凡检查发现药品零售企业未按规定配备执业药师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八条规定依法查处;同时,将该企业列入年度重点检查对象,进行跟踪检查或飞行检查。凡检查发现药品零售企业未按规定销售处方药的,依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予以处罚。凡检查发现存在“挂证”行为的执业药师,撤销其《执业药师注册证》,在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进行记录,并予以公示;在上述不良信息记录撤销前,不能再次注册执业。

四是强化意识开展培训。按照“谁执法、谁普法” 的普法责任制要求,邀请区市场监管局药械科负责人对要药品零售单位进行新修订《药品管理法》解读培训,培训以法律责任章节结尾,以形象的比喻及新旧法对照将新法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药品安全“四个最严”中“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对参训人员进行宣贯,切实增强企业的主体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起到了积极的震慑作用。

目前,周王市场监管所共出动检查人员23人次,检查药品零售单位11户次,对在检查中发现的1户违法经营处方药的药品零售单位进行立案查处。下一步,周王所将持续规范药品经营秩序和执业药师执业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通讯员 秦芬)

(责任编辑:语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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