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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多措并举打好扫黑除恶攻坚战(下)

2019-10-29 14:20:02 中国市场监管报

全国排查造强大声势 精准发力行霹雳手段

——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多措并举打好扫黑除恶攻坚战(下)

 

陕西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陕西省市场监管局坚决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和陕西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先后举行5次党组会、3次局务会、4次专题会,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先后印发《全省市场监管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等专项整治方案,建立6大类18种工作台账,推进全系统认识再提升、工作再加力、斗争再升级。

陕西省市场监管局坚持把整治市场乱象作为专项斗争重要抓手,一是开展打击传销专项执法行动,联合公安机关侦破案件118件,教育遣返传销人员5613人次。二是扎实开展整治“保健”市场百日行动,检查“保健”类店铺21267个,检查旅游景区、农村场镇、农村集市等重点区域7666个,依法关闭问题网站、App、微信公众号8个,撤销所涉直销产品备案1个,撤销经销商直销经营资格17户,吊销食品经营许可证7户,吊销营业执照12户,捣毁制假售假窝点85个,移送司法机关案件4件;全省共立案410件,案值715万元。三是持续整顿食品安全乱象,开展食品安全治理4项行动,强化食用油、边销茶等重点食品监管,完成对15家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检查;严查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重点区域为学校周边200米范围内的商店、超市、集中交易市场,重点检查问题麻辣条、各类小食品、饮料、乳制品、散装食品等,责令整改5422家,下架封存不合格“辣条”“五毛食品”2653.19公斤,查处违法案件171件。四是开展保护野生动物专项行动,检查经营主体48.7万户次、排查电商平台0.68万家次,査获野生动物肉58.2公斤。五是开展特种设备和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开展“问题电缆”事件“回头看”整改,排査出6方面28个重点风险隐患,研究制定139条防控措施。六是加大反垄断案件查办力度,严厉查处建材等民生领域价格垄断行为,8月对延安市10家混凝土企业实施垄断的违法行为作出处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492万余元。

陕西省市场监管局坚持把线索摸排作为专项斗争重要基础,持续深挖细査各类线索,对近两年来行政执法案件办理、12315受理的举报投诉问题开展“回头看”,印发《全省市场监管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调研实施细则》,派出6个组到12个市级局、22个县区局督导调研,对行动迟缓、措施不力、落实不到位的单位现场督促问题整改,下发《关于开展对黄赌毒和黑恶势力听之任之、失职失责甚至包庇纵容、充当“保护伞”问题进行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联合省公安厅、金融监管局等9部门制定了《陕西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对断血”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出合《陕西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促进行政执法的公正、公平、透明。

北京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深入开展行业乱象治理,先后11次召开党组会,结合市场监管部门实际,第一时间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重拳打击各类违法经营行为。2018年以来,查办各类案件21.1万件,罚没款7.65亿元,已梳理并向公安机关及原首都综治办移交线索2568条。

围绕依法治理市场监管领域违法乱象,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强化行政执法,在打击不正当竞争、制假售假、违法广告、商标侵权、传销等违法行为和规范直销等方面持续加大惩戒力度,还重点开展了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打击整治食品违法犯罪治乱除害五大战役等行动。截至目前,摸排各类传销主体351个,立案13起;查办商标侵权案件1380件,案值约4.2亿元;查处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案件309件,罚没款2064.09万元。

北京市市场监管部门强化综合治理,认真落实“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要求,牵头开展无证无照经营和“开墙打洞”专项整治,2018年以来共治理无证无照经营主体3.1万余户,“开墙打洞”9700余处;积极参与打击非法集资专项治理,加强线上线下投资理财类广告监测,立案查处违法广告和商业宣传案件43件、罚没款450.06万元;配合市住建委加强房地产中介市场治理,对全市2.35万户房地产经纪机构进行全覆盖检查,立案查处案件655件,罚没款113.85万元;配合市文化和旅游局严厉打击“非法一日游”,吊销问题旅行社95户,罚没款125万余元。

同时,北京市市场监管局与公安机关建立了协同执法衔接保障工作机制,与检察机关会签了《加强协作配合协同推进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机制的意见》,与市公安局刑侦总队建立涉黑涉恶线索市区两级分级报送的工作机制,对投诉举报信息特别是多次集中投诉举报信息进行分析梳理,向首都综治办集中报送2015年以来涉嫌使用软暴力的房屋租赁“黑中介”信息2207条,向公安机关移转疑似涉黑涉恶线索361条。

天津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围绕市场监管职能,采取切实措施,加大线索排查力度。一是广泛宣传发动,在集贸市场、批发市场、大型卖场等人员密集部位发放宣传资料或物品,发放宣传资料和物品179022份,在3723个点位悬挂横幅、展板、LED屏。二是拓宽线索收集渠道,充分利用举报电话、电子邮箱、信件、网络等多种线索收集渠道,在集贸市场、批发市场、专业市场等场所增设涉黑涉恶举报箱100余个。三是深化线索摸排,对日常监管工作中发现的强买强卖、欺行霸市、敲诈勒索、传销、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垄断、职业打假等现象,注重挖掘这些违法行为背后可能存在的黑恶势力现象、线索并及时移交,目前已对全市登记注册的654个市场进行了全面摸底排查,通过约谈市场主办单位,要求各市场进行自查。四是增强对涉黑涉恶线索的敏感性,注重深挖消费纠纷、经济纠纷背后可能存在的涉黑涉恶线索。委投诉举报中心在委投诉举报系统中增加“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涉黑、涉恶”等关键词,对发现的重要线索,及时向区扫黑办或公安部门进行移送。

天津市市场监管委注册审批部门对涉黑涉恶人员开办的企业,依法严格资格审查。一是在办理登记过程中,对有关部门提供的涉黑涉恶人员,依法严格资格审查,把好准入关。二是按照《工商总局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惩罚的通知》,对最高人民法院向市场监管总局提供的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任职限制,限制担任法定代表人和董事、监事、经理。三是依法对相关人员进行任职限制,依据《公司法》《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对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未逾3年,并对该企业违法负有个人责任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实施任职限制。四是开展联合惩戒,完善天津市行政机关联合惩戒监管系统,为公安机关对涉黑涉恶市场主体的相关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提供畅通渠道。

按照“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要求,天津市市场监管系统持续开展整治不正当竞争突出问题执法行动、打击食品药品违法行为执法行动、整治虚假违法广告执法行动、打击传销、打击假冒伪劣等执法行动。同时,开展“三个再一遍”“两个大起底”行动,共翻查行政处罚案件26315件,起底纪检监察案件546件。截至目前,共向扫黑部门移送涉黑涉恶线索158条,在开展打击传销行动中发现涉黑、涉恶人员19人,全部移送公安机关。

内蒙古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认真落实上级的各项相关要求,立足职责依法查处破坏市场经济秩序违法违规行为,强化组织领导,狠抓扫黑除恶各项工作落实。

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及时调整领导小组人员,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建立全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联络机制,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到主题教育局领导班子成员检视问题清单中,以清单的形式分解任务、开展自查、跟踪问效,派出5个督导组赴全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督导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加大线索排查和移送力度。截至目前,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1次、党组会4次、局务会1次、局长办公会2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4次、全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3次。

紧盯市场乱象,加大整治力度。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部门按照“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的要求,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市场监管领域督查检查相结合,派出4个督查组重点排查341家企业和生产经营单位,将检查发现的具体问题全区通报,并责令限期整改到位;开展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市场监管等12个部门共检查“保健”类店铺1.7万个(次),开展行政指导、行政约谈898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90万元;开展“衣食住行”领域市场整治,重点整治乳肉制品和农村牧区食品市场、儿童服装和学生校服市场、房地产广告和重点建材产品市场、汽车销售维修市场秩序,努力让百姓“吃”得放心、“穿”得称心、“住”得舒心、“行”得安心;开展市场监管领域滚动式监督检查,发现492个生产经营中不合法不规范的具体问题;开展全区市场乱象专项整治工作,强化信用监管,公示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3万户、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企业7567户,并联合司法机关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担任企业高管3.5万人次。

及时处理线索,形成打击合力。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印发《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切实防止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随意定性扩大范围等苗头性问题的通知》,要求各盟市参照《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关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等要求开展线索排查工作,目前全系统正式移送线索34条,接收处理扫黑办、公安机关等部门转办和联合查办线索7条。

辽宁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辽宁省市场监管局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的全面部署,从组织领导、宣传发动、机制建设等方面入手,积极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2018年以来,辽宁省市场监管部门共排查信访、投诉举报案件81207件,行政处罚案件10715件。

辽宁省市场监管局提高政治站位,多次召开党组会,传达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部署,先后下发《关于印发全省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等文件。针对中央督导组反馈的问题制定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整改任务和整改步骤,并对每一个反馈问题进行了任务分解和责任分工。加大对案件线索排查力度,对2016年以来1800多件投诉举报和信访案件进行了复查,共发现5条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已经移送省公安厅。在反不正当竞争、反垄断、打击走私和打击传销、消费维权等行政执法工作中,加强与公安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及时移交在行政执法中发现的涉嫌犯罪特别是涉黑涉恶线索,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2018年以来共移送涉黑涉恶案件线索242条。做好重点行业和领域法定代表人任职资格审查,加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信息共享。部署各地统一在集贸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重点场所进行张贴、发放和悬挂《关于开展扫黑除恶线索摸排公告》《致广大经营者的一封信》和《扫黑除恶宣传标语》,为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

此外,辽宁省市场监管局通过深入调研摸底,努力消解市场监管领域行业乱象,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开展2018网剑行动,加强广告监管,大力开展打假工作,开展消费质量维权行动,查处涉网违法案件70件、罚没款182.3万元,查处互联网违法广告案件34件、罚没款167万元,检查生产企业3539家、查办案件148件、移送司法机关2件、罚没款162万元,查处消费侵权案件189件、罚没款240万元。

黑龙江

今年以来,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市场监管职能,聚焦治理重点,构建“四五”工作格局,在打防并举、标本兼治上下功夫,推动全省市场监管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向纵深发展。

绘制“五张路线图”统筹推进专项斗争。“第一张路线图”是紧紧盯住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第二张路线图”是紧紧盯住职责定位,明确打击重点,重拳打击传销、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欺行霸市、虚假宣传、职业索赔人等侵害消费者权益、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涉黑涉恶涉乱违法犯罪活动。“第三张路线图”是强化综合监管,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食品安全整治、整治向老年人欺诈销售保健品行为、农资打假保春耕、打击假冒伪劣综合执法、虚假违法广告整治等专项执法行动结合起来。“第四张路线图”是紧紧盯住漏洞短板,在全省系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百日攻坚战”。“第五张路线图”是紧紧盯住打伞破网,强化风险防控,推动系统专项斗争与反腐败斗争、基层“拍蝇”同部署、同落实。

依托“五个全覆盖”深入排查涉黑涉恶涉乱线索。一是市场宣传发动全覆盖,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印制《市场监管部门公开征集涉黑涉恶线索》宣传画5万张、致广大市场主体的一封信40万份。二是干部学习培训全覆盖,请省公安厅专家对全省市场监管人员进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辅导;发放扫黑除恶常识宣传卡19万份,组织基础知识测试1.26万人次。三是投诉举报渠道全覆盖,充分利用现有投诉举报平台收集线索,还通过设立举报信箱、微信公众号和关注媒体报道等拓宽线索来源渠道。四是案件倒查全覆盖,对2017年以来已作出的行政处罚案件逐案倒查,反向摸排涉黑涉恶线索。五是线索跟踪管理全覆盖,建立“涉黑涉恶线索台账”,对公安机关立案的线索,积极配合做好案件的核查处理工作。截至6月30日,全省市场监管系统排查涉黑涉恶涉乱线索449件,公安机关立案102件。

成立“五个工作队”加大推进落实力度。一是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百日攻坚战”,成立明察暗访工作队,明察暗访了13个市(地)、41个县(区、市)的32个服务窗口、21个市场监管所、64个市场,发现问题4类27个。二是成立巡讲答疑工作队,到市(地)局巡讲2次,电话咨询辅导510次,提升系统干部专项斗争的能力。三是成立驻县指导工作队,对工作推进不力、线索为零的县(市),实施一对一、点对点的督导。四是成立宣传发动工作队,大力宣传市场监管部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政策措施和工作成效。五是成立“打伞破网”工作队,联合纪检监察部门深入摸排系统内党员干部为涉黑涉恶涉乱问题充当“保护伞”的线索。

此外,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完善行政刑事衔接工作机制、考核评价工作机制、约谈通报工作机制、融合会商工作机制、扫黑打伞联动机制,构建长效工作格局。

吉林

吉林省市场监管厅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市场监管职能,全面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通过采取五项措施加强市场监管,扎实开展涉黑涉恶线索排查和各类专项整治工作。

突出强化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根据机构改革和党组成员调整情况,审议通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职责分工方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由厅长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执法稽查局,主管副厅长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强化统筹部署,压实工作责任。先后向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通知》《2019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等11个文件,指导全省市场监管系统重点围绕加强企业登记监管、治理行业乱象、摸排移交涉黑线索、配合查办案件等工作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强化线索摸排,确保工作成效。在受理投诉举报过程中注重搜集“涉黑涉恶、团伙作案、强买强卖、欺行霸市、消费欺诈”等关键字样的案件线索,指导各地加强与公安、司法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及时移交案件线索。截至目前,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共向公安部门和扫黑办移交案件线索286条。

强化乱象整治,净化市场环境。今年以来,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先后开展两次百日执法行动,重拳整治垄断、不正当竞争、走私贩私、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查处各类违法案件306件;组织开展打击传销“疾风2018”专项行动,共查办传销案件16件,罚没款1408万元;建立失信主体信用约束制度,全省累计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104728户,列入失信企业名单企业4850户。引导全省14880户未按时报送年报、长期停业失联的企业办理注销,防范黑恶分子利用“僵尸”市场主体从事非法经营活动。

强化宣传发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组织各地市场监管部门深入辖区商贸集市、批发市场等地进行普法宣传。

云南

云南省市场监管局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在省扫黑办的统一领导下,结合市场监管工作职能职责,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摆在市场监管部门工作突出位置,立行立改,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截至目前,全省共排查经营主体39584户,日常监督检查6746次(个),违法案件查办4769件,在日常监管排查中发现乱象乱点16个,行政处罚案件查办中发现涉黑涉恶线索3条;立案查处各类违法案件354件,结案171件,罚没收入242.39万元。

云南省市场监管局切实把专项斗争各项任务与市场监管日常工作紧密结合,从源头上对涉黑涉恶人员注册登记进行限制,于2019年4月1日起在全省实行企业登记身份管理实名验证,从准入源头上对涉黑涉恶企业法定代表人、高管的任职资格以及出资兴办市场主体资格进行审查和限制。截至5月31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公示市场主体471.51万户,包括经营异常名录企业43973户、异常名录记录77605条、严重违法失信企业8863户,共归集各级各部门涉企信息93.05万条。同时,该局畅通涉黑涉恶线索及违法行为投诉举报渠道,整合投诉举报热线平台。积极推进12315消费维权和投诉举报平台建设,实现全省“一号对外、多线并号、集中接听、各级承办、部门依责办理”。

云南省市场监管局突出重点领域,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以旅游市场发生的强制和高价购物、商业贿赂、虚假宣传、销售假冒伪劣旅游商品、不明码标价和价格欺诈等损害旅游者利益的现象为重点,深入推进旅游市场秩序整治,扎实开展普洱茶放心消费专项行动,深入开展打击传销专项行动,认真组织开展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持续深入开展旅游市场秩序整治。截至目前,全省共查处涉旅案件665件,罚没金额3990.07万元,共有10879户经营户被录入经营异常名录,533户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立案查处普洱茶违法案件83件,罚没金额91.05万元;组织开展打击传销专项整治执法行动12场(次),立案查办传销案件4起,罚没款11.20万元。

重庆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重庆市市场监管系统不断提高政治站位,紧密结合部门职能,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深入排查,拓展线索来源,推动扫黑除恶工作深入开展。

明确排查重点。根据市场监管职能职责,重庆市市场监管局对监管的行业领域涉黑涉恶线索进行全面排查,突出集贸市场、特种行业、食品药品行业、打传规直、专业市场、大型商圈、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重点行业领域,深入排查线索。重点深挖排查在行业垄断中以暴力或胁迫手段排挤对手,采取非法拘禁、威胁恐吓手段的聚集型传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的“菜霸”肉霸”“鱼霸”,以及旅游景区、旅游购物点存在的利用虚假宣传、霸王条款、暴力威胁等手段销售质次价高商品和提供服务等强买强卖涉黑涉恶线索。

拓展排查途径。将市场监管投诉举报平台、广告监测、日常监管、执法办案、信访等作为涉黑涉恶线索排查主渠道,深入挖掘线索来源。同时,拓展了线索排查途径,基层在开展“双随机”抽查、专项整治行动、处置投诉举报等工作中,严格落实现场核查,深入排查涉黑涉恶线索。定期梳理辖区内新经济形态,建立新兴市场主体监管台账,分析研判涉黑涉恶情况。同时,在园区、市场、楼宇经济等产业聚集区,建立了与物业管理方的联动机制,通过互通违法线索、下移监管重心,力争无缝隙监管。

完善排查机制。市局成立了由市局相关处室负责人为研判人员的线索排查研判小组,各区县局也相应成立了线索分析研判机构,制定了《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涉黑涉恶线索排查研判工作制度》,并建立完善了线索排查台账。各处室、各区县局每月上报一次线索排查情况,累计上报13次;市局扫黑除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共召开线索分析研判会8次,集中排查分析上报线索,切实保证线索排查的登记、上报、研判、交办、移送、督查、指导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截至目前,全市系统共排查投诉举报信息30万余条、广告监测信息35万余条、信访信息83条,经分析研判,涉嫌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线索3305条,通过对涉嫌违法线索的深入分析甄别,累计核查出涉黑涉恶线索51条,已移送当地公安机关或区扫黑办处置。

山西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山西省市场监管局按照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重点整治行业背后乱点乱象,深挖“保护伞”线索,有效推动了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对食品领域乱象进行整治。开展“你点我检”食品安全抽检活动,有效保障了群众“买得称心、吃得放心”,切实维护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充分发挥老百姓在食品安全中的参与和监督作用。针对群众反映的餐饮环节复用餐具的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抽检,要求有关县级局查处涉事企业,并向有关处室进行通报,提出了监管建议。

对保健市场乱象进行整治。牵头组织全省开展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整治行动,与省公安厅联合部署深化整治坑害老年人保健品专项行动,确定了8个方面整治重点,重点抓案件查处、抓行为打击,与公安机关联动发现、核查涉嫌坑害老年人“保健”案件线索1103条,立案查处违法案件134起,涉案金额4800余万元,罚没款137.53万元,捣毁生产销售黑窝点56个。通过近一年的整治,基本形成了政府牵头、部门分工协作、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不断健全完善了领导体制。

对药品领域乱象进行整治。采取随机抽查、交叉检査、飞行检查等办法,着力在整治方法、检査深度、打击力度上下功夫,对违法行为严厉查处。2019年以来,全省共检查生产经营单位44702家次,责令整改4789家,停产停业120家,集中销毁问题产品及包材50.4万支,注销经营许可证70张,收回GMP、GSP证书11张。经排查,属于“两品一械”乱点乱象行为的共2341个。

海南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海南省市场监管局紧盯重点领域,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大对黑恶势力的打击力度。

加强市场监管,有效遏制“高菜价”现象。海南省市场监管部门会同商务、税务、公安等部门深入各蔬菜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开展宣传和明察暗访,不间断地开展菜价专项检查,依法查处各种违法行为。2018年、2019年春节,全省蔬菜价格保持平稳态势,过去屡被游客诟病的海南海鲜排档宰客问题,经过近几年持续不断的查处和打击,得到了有效遏制。

组织开展以打击“砂霸”为重点的建材行业专项整治行动。制定下发《2018年打击非法售砂专项行动方案》,分别在海口和琼海召开打击非法售法专项整治行动推进会,成立四个专项行动督导组对打击非法售砂行动进行督导。截至目前,全省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5239人次,检査砂场1389家次,共查处非法销售河砂案74件,结案64件,移交市县扫黑办5件,罚没款共计24.38万元。参与当地政府联合行动157次,整治非法采砂点143个。

牵头开展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及走私油非标油专项整治。成立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并设立综合指导组、执法督导组、法规与案件审理组,形成强有力的工作机制。2019年年初下发《2019年打击销售走私油非标油专项行动方案》,持续开展打击销售走私油非标油专项行动。截至6月底,全省市场监管系统查办各类保健市场违法案件424件,检査成品油经营户(加油站船、车)1880家次,运输船22艘、运输车10辆,销售点33个、仓储点5个,立案37宗,结案28宗,共没收涉案汽油78升、柴油45634升、生物柴油55.84吨、燃料油650升,货值金额70.49万元,罚没款158.53万元,移交案件9宗,专项行动成效明显。

开展旅游市场专项整治。为贯彻落实《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旅游市场综合治理的通知》要求,大力推行“打防建”一体化监管模式,依法从重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实行联合惩戒,实施信用监管,先后开展“红盾春雷行动2018”“旅游购物专项整治行动”“2018红盾质量维权专项行动”“放心消费在海南创建活动”“2018打假风暴三大行动”,共查办旅游市场违法案件95宗,结案90宗,罚没款910万元,吊销营业执照14家。

加大反垄断和市场乱象执法办案力度。对燃气、混凝土市场反垄断行为开展调查,同时在开展2018打假风暴三大行动中,全系统立案1732件,罚没款5008.15万元。

甘肃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甘肃省市场监管系统充分发挥市场监管“主力军”和摸排涉黑涉恶线索“侦察员”作用,深入摸排涉黑涉恶线索,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省市场监管局党组把专项斗争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将质监、食药、价监、知识产权、盐务等重点领域纳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范畴,初步形成了“大市场、大监管、大排查、大整治”的扫黑除恶斗争工作格局。

全省市场监管系统以重点行业领域为突破口,以深挖彻查“保护伞”为关键点,主动对标对表,推动专项斗争全面深入开展。完善扫黑除恶工作机制,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内容,建立领导班子成员包片督查督导制度,压实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的第一责任,压实相关部门和单位齐抓共管的责任,形成强大工作合力。进一步强化线索摸排,提升打击成效,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举报信箱、举报电话、12315投诉举报平台的作用,拓宽线索来源渠道,加强线索核查办理,完善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加快建立顺畅有效工作协调机制。进一步加强行业整治,铲除滋生土壤,深入开展集贸市场专项整治,保护市场内经营户合法权益,守护好群众“菜篮子”安全,开展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加大民生领域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走私贩私、制假售假、违法经营保健品等违法行动,按照“四个最严”要求,强化食品安全执法,加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深入开展知识产权执法“铁拳”行动。同时,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严厉查处“关系网”“保护伞”。甘肃省市场监管局对12315投诉举报平台2018年以来受理的6.5万件投诉举报和6755件处罚案件进行集中排摸,梳理出重点线索1130条,分派各市州市场监管局进行深入核查。截至今年6月底,全省市场监管系统累计核查线索2077条,办结1899件。

宁夏

33条具体整治措施。

坚持深挖细查根源。以问题为导向,以短板为突破,坚持把线索摸排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中之重,向全系统印发《关于做好涉黑涉恶线索集中排查工作的通知》《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举报线索管理规定》,组织全自治区系统对商贸批发市场、车站、旅游景区、娱乐场所等领域,从市场检查、案件查办、处理投诉举报、来信来访等方面,对涉黑涉恶线索集中开展摸排。厅机关在门户网站公布热线电话、电子邮箱,在办公楼醒目位置设置举报箱;全自治区系统在127个主要商贸批发市场、31个专业市场设立举报箱180多个,指派专人管理;对149家市场开办方和4.6万户经营者开展调查,广泛搜集线索;注重发挥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平台作用,鼓励群众积极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和线索。

坚持强化综合监管。开展农村市场专项整治,开展“2018网剑”行动,开展商标侵权“溯源”和知识产权“护航”“雷霆”专项行动,联合11个部门开展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开展“放心消费在宁夏”创建活动,加大对聚集式“传销”的打击力度。2018年以来,全区共查处专利纠纷案件88件、假冒专利案件31件、侵犯商标专用权案件136件,处理电子商务领域侵权投诉案件269件、涉案网店772家;检查全区“保健”类店铺3730个,立案339件,结案267件,罚没款140万元;查处取缔传销窝点756个,教育遣散传销人员4600人次;受理各类诉求9.2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679万元。

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宁夏回族自治区区市场监管部门坚持“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原则,聚焦治理重点,明确主攻方向,扎实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截至今年7月底,全系统共排查问题线索454条,其中,自治区本级20条,市县区市场监管部门434条。

坚持实施精准打击。根据自治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及相关规定,召开厅扫黑除恶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组织业务处室对市场监管领域乱点乱象问题进行认真研究,梳理确定12个方面作为市场监管部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主攻方向和整治重点。制定印发《全区市场监管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明确了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结合各类市场检查,加大对欺行霸市、强买强卖、不正当竞争、垄断经营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的查处力度;开展扫黑除恶“三清”专项行动,强化专项整治情况报送,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做好评估报告,制定日常监管机制,结合行业特点开展大排查工作。截至目前,兵团辖区共检查各类市场208个,排查经营户10138户,暂未发现市场中欺行霸市、强制消费等涉黑涉恶违法线索。

认真开展自查自评工作,严厉打击为黑恶势力提供“保护伞”等涉黑涉恶行为。兵团市场监管局在系统内开展扫黑除恶自查自评工作,要求各师市印制《扫黑除恶应知应会》《扫黑除恶80问》等学习手册,并以师市为单位组织全体私个协会成员单位进行扫黑除恶应知应会学习。对系统内全体党员干部进行督查检查,签订扫黑除恶专线斗争自查承诺书,从严整治党员干部放纵包庇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失职失责等行为。

畅通举报网络,发挥社会和群众监督作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要求各师市市场监管局设立并公布扫黑除恶举报投诉电话,各类市场和市场监管所均设立扫黑除恶举报箱。截至目前,兵团市场监管系统投诉举报渠道暂未接到群众关于黑恶势力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

广泛宣传,全力营造扫黑除恶氛围。充分利用各类宣传日、宣传月大力开展扫黑除恶相关事项宣传,在集贸市场、汽车站、大型超市等人口密集处张贴《关于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告》,指导企业、市场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等设施以滚动播放形式进行宣传,共开展集中宣传活动39次,举办宣讲活动14次,开展“送法下基层”宣传活动9次,发放宣传资料14000余份。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紧紧围绕扫黑除恶工作目标,深入推进兵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举措,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专项斗争取得了初步成效。

全面提高政治站位,履行主体职责。兵团市场监管局制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自查整改工作方案,成立以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机关各处室负责人和各师市市场监管局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

开展执法行动,全面核查涉黑涉恶违法线索。依法审核登记申请材料,认真做好各类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工作,及时与公安机关、政法部门沟通,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取得实效;

青海

市场监管局党组聚焦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反馈的突出问题,主动认领、对号入座、彻底整改,确保问题整改和乱点乱象整治清零。结合前期调研中发现的网络订餐、“4S”店服务、旅游购物等领域存在的乱象,开展了“2019网剑行动”等专项整治行动,组织西宁市及四区三县的市场监管部门负责人召开扫黑除恶治乱暗访情况反馈会,研究讨论整治方案和对策,明确整改落实责任,不断提高市场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和重大事故预警防范能力。截至目前,共移交涉黑涉恶线索36条。

强化监督指导从严落实。青海省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带领七个巡回指导组,履行监督检查责任,按照“双向督查”的要求,下沉到市州、县区,采取查阅资料、走访市场等形式,结合主题教育有关要求,有针对性地对全省市场监管领域扫黑除恶治乱整治工作进行实地督导。截至目前,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共查办反垄断案件5件、广告违法案件44件、商标侵权案件88件、反不正当竞争案件296件、价格违法案件45件、食品安全案件1493件、药品安全案件506件、无照经营案件439件,有力打击了市场违法行为,全省市场秩序持续好转。

青海省市场监管局党组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扫黑除恶工作的要求,聚焦群众反映突出的热点、难点问题,紧密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和整改落实重点工作,组织开展了百日执法行动、网剑行动、质检利剑、蓝箭护航、农资打假、保健品市场整治、价格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等13项专项行动,进一步强化对市场商品质量安全的监测,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不正当竞争等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深入基层调研检视问题。青海省市场监管局党组坚持把扫黑除恶专项工作与主题教育紧密结合,以开展“大走访、大排查、大调研”活动为抓手,以召开座谈会、走访经营户等方式,带头深入各市州及9个区县开展调研指导,及时发现和掌握存在的黑恶势力、乱点乱象问题,针对欺行霸市、不正当竞争等问题,分类研究制定专项整治和风险防控预警措施,指导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查摆检视问题,对违法违规行为打早打小、打准打实。

聚焦突出问题严查严改。青海省

西藏

法犯罪线索。同时,通过张贴宣传海报、悬挂宣传横幅、在主要街道沿街商铺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口号(标语)、利用大型电子显示屏播放打击黑恶势力的宣传视频等多种方式,加大对扫黑除恶打非治乱专项斗争宣传力度。截至目前,共开展宣传活动88次,悬挂横幅137条,发放宣传资料29550余份,在LED显示屏上播放扫黑除恶宣传标语449条。

发挥职能优势,加大市场整治力度。严格审查各类企业经营注册资格和娱乐场所等特殊服务场所的主体资格,确保从源头上遏制黑恶势力进入市场;以易滋生黑恶势力的农贸市场、商场、超市、旅游景区等场所为重点,加强线索摸排,建立扫黑除恶打非治乱信息联络员工作制度,建立工作台账。目前,全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共走访82家大型企业,检查各类市场主体20209户(次),摸排出行业乱象线索17条。此外,全区市场监管部门加大欺行霸市、强买强卖、不正当竞争、垄断经营、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共查处各类违法经营案件2066件,案值1162.32万元,罚没款365.02万元;查处涉嫌参与传销案件18件,罚款1.45万元。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宣传力度,加大市场整治力度,将扫黑除恶工作引向深入。

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成立了由局党政负责人任组长,其他局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扫黑除恶打非治乱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先后下发了《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成立扫黑除恶打非治乱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关于做好2019年度全区市场监管领域扫黑除恶打非治乱专项斗争行动的通知》《关于上报市场监管领域扫黑除恶打非治乱线索及线索办理情况的紧急通知》等文件,召开专题会议4次,就如何贯彻中央、自治区党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抓好市场监管领域扫黑除恶打非治乱专项斗争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自治区市场监管局主要领导与各地(市)市场监管局主要领导签订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扫黑除恶打非治乱专项斗争工作责任书,层层压实工作责任。

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发挥12315投诉举报平台的作用,鼓励引导群众积极举报相关涉黑涉恶违

新疆

还倒查监管部门的责任。

抓线索梳理,全面治乱。公布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渠道,开展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进村庄、进家庭活动,提升案件线索发现能力;构建“互联网+监管”格局,利用网络、广告、直销、传销监测平台和地市州上报的问题线索加强风险分析研判,逐一核查,采取针对性措施,保障消费者权益。

深挖彻查涉黑涉恶方面的线索。完善线索收集、移送联动机制,加快实现12315(工商)、12365(质监)、12331(食药)、12358(价监)、12330(知识产权)5条投诉热线的全面融合,实现高效维权,快速化解纠纷;在12315投诉举报指挥中心设定扫黑除恶线索专席,专人负责收集、移送案情线索,加强信息共享、双向移送反馈;进一步加大12315指挥中心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力度,对前期收集受理登记线索认真梳理汇总、深入分析研判,提高工作人员收集线索的辨别能力和敏锐性。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在行业指导、深挖根源上狠下功夫,不断加大指导、督导力度。

协同联动,形成合力。协同推进市场整治工作,推动各级政府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开展拉网式排查检查,做到产品全覆盖、经营区域无盲区,切实治理各类市场乱象;强化上下联动,逐级抓好业务指导、督导检查、奖惩考核;在社会共治上,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引导、行业协会的自律规范、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营造齐抓共管、多元共治的氛围。

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分类推进、风险防控”原则,加强对重点产品、重点企业、重点区域、重点问题的监督,排查安全隐患,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对在日常监管、专项整治中发现的违法行为,移交公安机关的同时,按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案三查”的要求,既查办黑恶势力犯罪,又追查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

(本版稿件由市场监管总局执法稽查局提供,经李晶整理)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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