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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问答:关于电梯法规执行操作的有关问题

2019-09-12 16:04:23 中国质量新闻网

有网友于9月10日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公众留言系统咨询关于电梯法规执行操作的有关问题,9月12日,市场监管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给予了答复。

问: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释义》,电梯的安装、改造、修理,必须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其委托的依照本法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进行;2014年1月1日以前交付使用的电梯,可以按以往的工作方式进行;

请问总局领导:

1、2014年1月1日前交付使用的电梯,是不是所有的标准规范都依照特设法发布以前的法规和标准来开展施工,检验等工作。

2、依照本法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其定义是否只是施工单位。

3、电梯的安装改造修理都有相应的技术规范与设计标准,特检部门有检验规范与试验标准,为什么一定要由制造厂家授权施工单位。

答:《特种设备安全法释义》第二十二条的释义:对2014年1月1日之前投入使用的老电梯,仍可延续以往的工作方式;“依照本法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是指取得电梯安装、改造、修理资格的单位。

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拟订特种设备目录和安全技术规范;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和进出口,以及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推动特种设备安全科技研究并推广应用。

(责任编辑:一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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