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黑龙江市场监管局8月8日消息,黑龙江省黑河市市场监管局细化监管调控措施,完善应急机制,严格属地管理,强化“四个重点”,坚决做好汛期价格监管工作。
一是开展重点商品市场价格监管。提高对汛情物资商店和生活必需品的监管频次,对防汛物资商店名称、数量和储备物资种类进行登记,以便遭遇恶劣天气等突发事件时可及时调配;密切关注米、面、肉、蛋、菜、粮油等生活必需品的价格动态,加强跟踪分析,严厉打击趁恶劣天气自然灾害之际,串通涨价,捏造和散布涨价信息,变相抬价、以次充好等价格违法行为。
二是开展交通运输市场价格监管。对公路客运站、铁路运输、线路经营者的票价及相关信息公示情况开展巡查检查,对不按规定在醒目位置公示,不执行政府定价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确保汛期交通运输价格稳定。
三是开展农资市场价格监管。把握各类农作物追肥、撒农药的重点时段,重点关注农资市场价格情况和经营者经营行为,严厉打击各类坑农害农的价格违法行为,防止不法商家囤积居奇,哄抬价格和利用其他不法手段损害农民利益。
四是开展商贸流通领域价格监管。积极推进巡查、宣传和告诫工作,督促经营者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方式和内容实行明码标价,不得擅自涨价,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或者收取未标明的费用;督促企业保证日常生产、生活用品足量供应。对检查或举报发现的价格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据价格法律法规,严肃查处。
同时,加强舆论引导和价格舆情监测,做好汛期舆论宣传和政策解读,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新媒体等多种媒介正面宣传引导,全面回应社会关切,形成良好社会预期,维护稳定的市场价格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