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市场监管>>特种设备>>

市场监管总局:电梯定期检验机构应当具有法人资格和质量检验相关条件

2019-07-03 23:41:35 新华网

新华社北京7月3日电(赵文君、宋昕桐)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发布《电梯定期检验机构核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该办法规定电梯定期检验机构应当具备一定的条件,在法人资格、固定资产总值、检验管理系统、质量管理体系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办法适用于首次申请电梯定期检验的机构的核准,按本办法获得核准的电梯定期检验机构经采信后方可开展电梯定期检验工作。

办法提出,由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受理对电梯定期检验机构的审批过程,同时核准程序应按照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执行。办法规定,特种设备检验机构首次开展电梯检验时,应书面告知相应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电梯定期检验机构在实施检测前,应当与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信息管理系统有效对接,并及时上传检测检验数据,接受其监督检查;同时,电梯定期检验机构在注册地之外的省市开展检验检测活动时,应当设置分公司。

办法进一步对分公司的设置提出了具体要求并规定,分公司的变更需向原核准机关提出申请;另外,电梯定期检验机构撤离原核准机关辖区时,应向原核准机关办理注销手续,并向新住所所在地核准机关提出申请。

(责任编辑:六六)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