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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问答:关于电梯办理安装告知

2019-05-20 15:38:41 中国质量新闻网

有网友于5月13日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公众留言系统咨询关于电梯办理安装告知的问题,5月20日,市场监管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给予了答复。

问:因2011年金融危机导致,开发商2011年购买并安装未完工的电梯项目(未办理安装告知)一直停工至今。

2018年经济好转,现想启动该项目,因之前未办理安装告知现无法申请厂家授权,安装告知无法办理。开发商2011年7月购买快速电梯,现快速电梯被奥的斯收购(现无快速电梯生产厂家),销售商和开发商联系奥的斯厂家申请安装队或安装授权,被厂家拒绝授权。

请问,开发商和厂家、销售商无经济纠纷,可以重新找个电梯生产单位对电梯进行改造处理吗?

答:根据您的描述,如奥的斯公司出具不予授权的书面证明,使用单位可以找其他取得相应资质的电梯制造企业,由其按现行法规标准的要求进行设计变更,出具变更设计证明文件、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和型式试验证书等检规要求提供的资料,办理安装相关事宜,对电梯安全性能负责。

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拟订特种设备目录和安全技术规范;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和进出口,以及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推动特种设备安全科技研究并推广应用。

(责任编辑:一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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