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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周王市场监管所五项举措开展化妆品行业专项整治

2019-05-17 12:35:06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升,化妆品已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日常消费品,化妆品的质量是否过关事关重大。为了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近日,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周王市场监管所主动出击,组织开展了化妆品经营及使用情况专项监督检查。

一是严查经营“三无”类化妆品行为。规范化妆品经营行为,查处经营无产品名称、无生产企业和无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等“三无”化妆品。查处经营无中文标签、无批准文号和无进口化妆品检验检疫卫生证书等“三无”进口的染发类化妆品。

二是规范化妆品经营管理行为。督促经营单位落实《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索证索票和台账管理规定》,规范索证索票行为。督促经营单位索取和完善产品供应商及产品资料,索取有效营业执照和特殊用途(进口)化妆品行政许可批件,并对相关资料建档留存备查。督促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化妆品台帐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台帐记录,对来往票据建档留存备查。

三是严查化妆品标识标签。重点核查产品标签内容是否齐全,严查无批准文号(备案号)而宣称染发功效的染发类化妆品。严查化妆品标签违法宣称“药妆”、“医学护肤品”,以及标示具有功能主治、适应症或者明示治疗功能或药用疗效等内容的化妆品。

四是严查经营假劣化妆品行为。严厉查处冒用盗用卫生许可证号和批准文号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美容美发类化妆品批准文号(备案号)的监督检查力度,核实批准文号(备案号)的有效性,严厉查处冒用盗用批准文号(备案号)的化妆品。加大产品标示生产日期检查力度,查处经营使用超过使用期限和保质期限化妆品,杜绝美发场所经营过期变质化妆品的行为。

五是强化化妆品安全知识宣传。在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中,执法人员注重向经营使用单位宣传化妆品法律法规和化妆品安全知识,提升化妆品质量管理水平,进一步规范化妆品经营行为。要求经营使用单位严禁经营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或过期变质化妆品。

截止目前,周王所共出动执法人员26余人次,清查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8家,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1份,取缔无照经营化妆品经营户1户次;检查中尚未发现有销售使用违法宣称的“药妆”、“EGF(表皮生长因子)”、“干细胞”及近期公布的不合格批次化妆品产品的情况。下一步,周王所将结合日常监督检查的同时持续开展化妆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确保辖区内化妆品市场规范有序。 (通讯员 秦芬)

(责任编辑:语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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