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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先行先试开展实体店购物无理由退货承诺活动

2019-05-03 20:02:43 中国市场监管报微信

4月26日上午,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和三亚市人民政府共同在三亚市夏日百货启动了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承诺活动,三亚市一批大型商场、超市、景区景点和旅游购物点率先做出无理由退货承诺,自愿开展七日无理由退货承诺,率先在全省范围内拉开了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承诺的序幕,今后三亚消费者将享受更便捷的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换货服务。

三亚市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承诺活动启动仪式

4月26日上午,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和三亚市人民政府共同在三亚市夏日百货启动了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承诺活动。出席活动的领导和嘉宾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监司司长梁艾福、三亚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周俊、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胡斌莹、三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书记文开平、局长王晓、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消保处处长高昌江、海南省消费者委员会主任陈厦宇,以及三亚市市场监管执法一线的市场监管人员、企业代表和新闻媒体朋友们。

这次活动是三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为了贯彻落实《海南省建设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实施方案》,根据三亚市人民政府和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工作布署,先行先试开展线下实体店购物无理由退货试点。

首批承诺7日无理由退货的企业包括:

夏日百货

国际购物中心

胜利广场旺豪超市

三亚市免税城

南山景区

亚龙湾热带天堂森林公园和22家旅游购物店。

三亚市人民政府周俊副市长致词

周俊副市长表示:此次活动的开展标志着我市在积极构建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消费环境安全放心上,又拿出了一项了新的举措。他代表三亚市政府对本次海南省首次实体店购买商品无理由退货承诺活动的启动表示热烈祝贺!向今天首批承诺开展实体店购买商品无理由退货的承诺单位及代表致以崇高敬意!向关心和支持我市经济建设的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感谢!

并就深入开展好这项活动,提出三点期望:

一是各职能部门要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扎实做好消费者权益的各项保护工作。完善好重要商品和服务消费风险预警和防控机制,强化商品质量监管和服务领域消费维权,不断提升消费维权执法功效。

二是广大经营者要依法履行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制度,严格落实消费维权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严格遵守诚实守信的职业道德,依法经营,切实保证商品和服务安全,维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以诚信赢得信誉、赢得品牌、赢得消费者,进一步保护和提振消费信心,传递维权正能量。

三是新闻媒体要围绕主题,加大宣传,切实履行舆论监督职责,推动消费者反映强烈、社会各方面关注的消费维权问题得到及时妥善解决,共同营造起绿色、安全、和谐的消费环境,保护好各族群众的合法权益,为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作出积极努力。

夏日百货孙玉丽副总经理致词

表示夏日百货有幸成为三亚市首批无理由退换货商场,作为三亚首批无理由退换货承诺单位,并代表三亚夏日百货郑重承诺:将遵守法律,遵循公平、诚实守信的原则,严格遵守七天无理由退换货实施办法,规范七天无理由退换货程序,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推动消费维权社会共治,共建三亚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胡斌莹副局长致词

胡斌莹副局长讲到:对于消费者实体店购买商品无理由退货,消费者一直很期待。为让消费者在线下实体店购物无忧,助推海南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建设,2018年9月,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总局的部署,指导三亚市开展线下购买商品无理由退货承诺活动试点。试点以来,三亚市以“政府大力鼓励和倡导、企业自愿承诺、承诺即受约束”为指导原则,有力有序推进活动开展。截止目前,三亚市发展了夏日百货、三亚免税商城、南山寺、亚龙湾森林公园等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28家大中型企业,从旅游购物企业向日用百货商场超市延伸,取得初步成效。

2019年4月1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和省消费者委员会联合印发了《海南省实体店购买商品无理由退货指引(试行)》,积极打响“放心消费在海南”品牌。推行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制度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希望广大经营者积极参与、诚信经商、自觉践行对消费者的承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积极支持消费者的合理诉求;希望广大消费者要做成熟理性的消费者,依法依承诺理性维权,切不可滥用退货权力;希望各级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规范行业经营行为;希望各新闻单位发挥主流媒体作用,多渠道、全方位的做好宣传报道,使本次活动成效更加深入人心。市场监管部门和消费者组织将进一步完善线下无理由退货制度,努力构建诚信和谐、动态平衡、互利共赢的消费体系,为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承诺墙

首批承诺无理由退货企业代表在“三亚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承诺墙”签名郑重承诺。

视察三亚市无理由退货试点商场

活动结束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领导陪同国家局网监司领导、省局领导、市政府领导共同到夏日百货、国际购物中心视察、指导无理由退货试点工作情况。

领导在夏日百货视察

领导在国购中心视察

无理由退货有利于实现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等权益,但是线下实体店购物尚未有无理由退货的法律规定,根据现行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网络购物实行七日无理由退货服务,但对于线下实体店购物的“无理由退换货服务尚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如果消费者在实体店购物后不满意,在商品无质量问题的情况下,无法享有网上购物同等的七日无理由退换货权力。

首批开展线下实体店购物无理由退货承诺的企业将建立无理由退货工作制度,明示无理由退货的原则,经营者根据自身实际经营条件及经营商品属性确定该店承诺无理由退货的具体商品品种范围、退货时限(不少于七日)、退货条件(保持完好或不影响2次销售)及有关退货流程,从而进一步提升消费者全流程退货体验;并要求企业应当在实体店和官方网站上以显著的方式标明无理由退货的具体商品及退货条件等,从而方便消费者查询,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与此同时,企业还应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设立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措施,从源头减少消费纠纷,健全售后服务体系,落实经营者首问责任和赔偿支付制度,快速和解消费争议。

选择无理由退货的消费者,应在经营者承诺的期限内,凭购物小票或其他购物凭证向经营者提出退货,消费者提出无理由退货的有效期限属配送类商品的,自消费者实际签收商品次日起计算;属自提类商品的,自经营者开具购物小票当日起计算。

下一步,三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对已作出承诺的无理由退货单位履行承诺情况开展回访检查,对回访中发现的问题将指导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完善;同时还将积极推动线下商业企业落实消费维权主体责任,完善消费者权益制度规范,继续鼓励和引导更多的企业做出无理由退货承诺活动,让消费者走出家门、走出小区,就能感受到放心消费,进一步推进消费维权社会共治,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助力海南省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建设。(三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莳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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