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市场监管>>地方动态>>

建湖县市场监管局扎实推进禁(限)放烟花爆竹工作

2019-02-02 15:46:00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连日来,江苏省建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认真落实禁(限)放烟花爆竹工作要求,扎实推进县城区禁(限)烟花爆竹工作。

加强学习宣传,造浓舆论氛围。建湖县市场监管局组织局机关和开发区、城中、近湖、城西四个分局的干部职工,传达学习县政府办公室《建湖县城区禁(限)放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意见(试行)》《关于禁(限)放烟花爆竹的通告》,了解和掌握县城区禁(限)放区域和允许燃放时间的具体规定。加强对个体工商户的宣传教育引导工作,在县城农贸市场内的显示屏进行禁(限)放烟花爆竹字幕宣传,将采用宣传车在县城区范围内开展禁(限)放烟花爆竹流动宣传,造浓氛围。

干部带头落实,做出示范表率。建湖县市场监管局要求党员干部带头践行禁(限)放的规定,党员干部全部签订《禁(限)放烟花爆竹承诺书》,确保全系统在正月初一、初七和全年任何时段,自觉带头禁(限)放烟花爆竹,自觉做到不在禁放区域内和不在禁放时间段内燃放烟花爆竹,为广大个体工商户和周围群众做出示范榜样。

压实主体责任,做到有诺必践。建湖县市场监管局实行一路一点,一点一组,每组包干,定向入户,到户宣传,户户签约,督促个体工商户、集贸市场主办方遵守规定,严肃履约,市场业主签订《禁(限)放烟花爆竹承诺书》。该局要求广大个体工商户讲诚信、严自律、守底线,有电子显示屏的个体工商户要滚动播放禁(限)放烟花爆竹标语。

开展日常检查,形成长效机制。建湖县市场监管局将此项工作列入全年重点工作,深入到近湖街道、建阳镇、塘河街道、钟庄街道,强化对烟花爆竹经营网点的日常检查,坚决依法查处和取缔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形成禁(限)放烟花爆竹工作的常态化机制,保障广大群众过一个祥和、安宁的新春佳节。(肖红 李翔 毛长军)

(责任编辑:语安)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