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净化商标品牌竞争环境,塑造良好营商环境,根据烟台市局部署要求,去年下半年以来,蓬莱市市场监管局扎实开展了打击使用未注册商标违反《商标法》禁用条款行为“净化”专项行动。
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该局高度重视此次专项行动,结合蓬莱市实际和《方案》要求,精心组织,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重点任务和时间进度,将《商标法》第十条禁用标志作为商标使用的行为实施重点“净化”整治,确保取得成效。
明确标准,逐一核查。认真组织学习《商标法》关于禁止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的各项规定,对辖区内商标使用情况进行检查,重点对《商标法》第十条禁止作为商标使用但仍在使用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对照烟台市局下发的《依据商标法第十条被驳回的商标注册申请清单》进行逐一核查,核查结果未发现存在使用未注册商标情况。
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及新媒体,广泛宣传商标法律法规,及时报道专项行动进展及工作成效,营造了良好舆论氛围,促进市场主体依法加强商标创造和运用,推动品牌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赵少颖 韩玉斌 侯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