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节临近,以“严把安全防隐患”为理念,“切实维稳保平安”为目标,2018年12月28日上午,宁波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监处副处长毛志达会同市特检院专家、海曙区特监科与高桥市场监管所安全监管人员,组成专项联合检查组,对宁波市海曙高桥振海石油液化气有限公司开展节前安全专项监督检查。
检查组一行对该单位信息化管理工作、场地安全、设备条件、作业人员等安全监督检查项目进行全面检查。要求企业切实履行好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对在用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强化日常维护保养,落实安全措施,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须及时整改到位。此次检查主要内容包括:针对充装单位是否充装了非自有产权气瓶、不合格气瓶、未登记气瓶(无二维码标识);气瓶充装前、中、后安全检查落实情况;报废气瓶处置、充装台现场安全操作和管理、充装设施设备和充装人员持证等情况。
经检查,该单位责任意识较强,管理较为到位;唯在气瓶充装之前、过程中及充装完毕后的安全检查上需进一步制度化、档案化、规范化,对于专家和监管人员的指出,被检单位表示会尽快整改,强化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之后该专项检查行动将陆续开展。(张旭 龚珍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