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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海关助力山东企业享国外关税优惠4亿美元

2018-09-25 17:38:33 海关总署网

随着国家自贸区战略的实施,我国已与东盟、韩国等24个国家和地区签署自贸协定16个,绝大多数出口商品可在自贸伙伴享受零关税或关税减让。2017年我国与自贸伙伴的货物贸易比重达到25%。原产地证书是自贸伙伴相互减免关税的主要凭证,原产地签证成为自贸协定关税优惠政策得以实施的“金手指”。今年前8个月,青岛海关共为16.6万批出口商品签发优惠贸易协定项下原产地证书,货值75亿美元,有关企业可享受国外关税优惠近4亿美元。

今年以来,青岛海关围绕山东省委、省政府新旧动能转换重大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在全国首创原产地证企业备案与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两证合一”,与山东省商务厅联合启动原产地签证服务“县县通”工程,积极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申报、原产地签证一体化和全流程无纸化等业务模式改革,全面实施“负面清单”原产地签证和信用审单制度,大力提高自贸协定实施的便利化水平。同时,与山东省商务厅联合开展自贸区优惠政策进万企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自贸协定关税优惠政策宣传,不断扩大政策覆盖面,引导和支持企业利用政策优势开拓自贸伙伴市场。

据青岛海关分析,当前,山东企业对自贸协定政策的认知度和利用能力存在“进口强、出口弱”的现象。今年上半年山东省出口商品自贸协定关税优惠政策利用率为51.6%,创历史新高,但仍比进口商品政策利用率低17.2个百分点。究其原因客观上存在出口企业相对规模偏小、数量偏多、产品偏杂,且出口易受到国外海关执法自由裁量权的影响等,但出口企业认识不足是更重要的原因,例如东盟是山东省最大的出口贸易伙伴,但对中国-东盟自贸协定的利用率,出口仅为进口的一半左右。为此,青岛海关提醒广大出口企业负责人与外贸从业人员,应及时了解掌握自贸协定关税优惠政策,在对外签订贸易合同时,主动利用好优惠政策,提高出口竞争力。(王明鑑 赵广英/文)

(责任编辑:一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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