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10日,欧盟委员会发布法规(EU)2018/1123,根据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法规(EU)2015/2283,授权将1-甲基烟酰胺氯化物(1-methylnicotinamide chloride)作为新食品成分用于食品补充剂,并修改欧盟委员会实施细则(EU)2017/2470附件。规定在指定食品类别“指令2002/46/EC中规定的成人食品补充剂”中,该物质最大使用限量为58mg/天,产品标签需标识该成分并及声明产品应由成人食用但不包括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同时制定了1-甲基烟酰胺氯化物规范。本法规在欧盟官方公报公布后20天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