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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阜南县210户企业因未年报列入“经营异常”

2018-07-12 16:11:58 中国质量新闻网

安徽省阜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7月6日发布公告,依法将210户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这是该局继6月25日依法吊销85家“休眠企业”营业执照后,又一次批量将逾期未年报企业列入“经营异常”。

公告指出,安徽省阜南县新天化工有限公司等210户企业未在规定的期限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2017年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以及《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该局决定将210户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凡对该决定不服的企业,可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阜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或者阜南县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向阜南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企业需要在每年的1月1日至6月30日主动登录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年报申报,逾期未年报企业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今后将在投融资、土地供应、新公司注册、招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许可、资质审核等方面受到各种限制或者禁入,品尝‘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苦果。”阜南市场监管局企业股股长李明介绍,企业被列入异常名录后,并不会被“一棍子打死”,可通过补报年报信息修复自身信用后向市场监管部门提出移出申请。而处于异常名录满3年的企业,将进入“黑名单”,5年内不能移除,将处处受限。(陈明浩)

(责任编辑:语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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