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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货物按状态分类监管”政策在东北地区正式实施

2018-07-11 15:08:19 海关总署网

7月3日,一票重30吨的非保税货物铁颗粒通过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管理系统进入大连大窑湾保税港区。这是大连海关隶属大窑湾海关办理的东北地区首票“仓储货物按状态分类监管”业务,标志着东北口岸“仓储货物按状态分类监管”制度正式落地实施。

“仓储货物按状态分类监管”制度,是指允许非保税货物以非报关方式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与保税货物集拼、分拨后,实际离境出口或出区返回境内的海关监管制度。

大连东威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是“仓储货物按状态分类监管”制度的首批受惠企业,总经理赵鹏飞表示,以前公司只能做保税货物仓储,仓储利用率不到1/3,该政策实施后,仓储闲置的状况将得到很大改善,另外,根据该项政策,物流企业将实现保税货物与非保税货物的“集拼”,这将大大节省企业的运营成本并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据大窑湾海关保税监控科科长孟庆尧介绍,该项政策的落地,打破了传统的内贸壁垒,发挥了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成为连接国内外两个市场的桥梁作用。有效盘活了区内企业闲置的仓储资源,拓展了区内企业经营范围,增强经营灵活性,提高市场竞争力,简化了出入区手续,企业的仓储成本和物流成本双双下降。(圣叶宏、李进/文)

(责任编辑:一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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