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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海关破获一起走私万吨废塑料案

2018-06-21 15:10:52 海关总署网

近日,青岛海关在南京、宁波海关大力协助下,一举摧毁一个走私废塑料进境的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4人。初步查证,该团伙使用许可证为无资质的废塑料加工厂等代理走私进口废塑料,涉案废塑料共计1万余吨。

前不久,青岛海关在“蓝天2018”打击“洋垃圾”走私第三轮专项行动中,立案侦办山东某塑料制品厂涉嫌走私进口废物案。案件侦办过程中,青岛海关缉私警察发现该塑料制品厂走私进口废塑料的境外供货商,为浙江某进出口有限公司总经理范某在境外建立的加工厂。而该进出口有限公司并不具备法定固体废物进口及加工资质,范某存在利用他人许可证组织走私废塑料嫌疑。

经过进一步侦查,青岛海关掌握了该团伙的犯罪脉络和主要犯罪嫌疑人活动轨迹,开案时间成熟。6月5日,青岛海关缉私局派出12名精干缉私警察,兵分两路开展收网行动,抓获范某等犯罪嫌疑人4名。通过对涉案公司现场搜查,查获关键走私犯罪证据一批,成功打掉以范某为首的走私废塑料团伙。

经侦查查明,浙江某进出口有限公司总经理范某,在不具备法定固体废物进口及加工资质的情况下,利用武某等人控制的江苏某金属工业有限公司等有资质企业的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委托货代公司向海关伪报收货单位,走私进口其境外塑料工厂加工的废塑料,而后销售给国内塑料制品厂等小型加工厂,走私进口废塑料共计1万余吨。

据了解,对于国家限制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废塑料等固体废物,没有取得国家环评资质的企业或个人,利用他人许可证走私进口的,因在生产提取利用过程中没有必要的污染防治设施,极易对当地环境造成污染威胁。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张显龙/文)

(责任编辑:一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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