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鹿邑县质监局组织部分商户和生产企业开展“诚信计量承诺”活动,签署《诚信计量承诺书》。目的是规范企业计量行为,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规范企业建立诚信自律机制。
《诚信计量承诺书》承诺内容如下:一、自觉遵守计量法律法规、主动接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消费者的监督。二、凡以商品量的量值作为结算依据的,应当配备合格的计量器具,配置的计量器具能够满足交易物品对交易货物价值需要,并且符合《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计量允差要求。三、使用的计量器具必须经属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指定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不使用未经检定或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不破坏计量器具的准确度。四、现场交易时应明示计量单位、计量过程和计量器具显示的量值。杜绝短斤少量的现象发生,一经确认,将赔偿消费者损失。五、销售定量包装商品,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在进货过程中严把计量关,不销售净含量不合格的商品。六、规范操作,准确计量,热情服务,诚信经营,带头执行《商业服务诚信计量行为规范》。杨新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