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市场监管>>地方动态>>

湖南省特检院怀化分院出台《廉政监督管理办法》

2018-05-14 14:52:40 中国质量新闻网

“作风建设没有小事,个人行为代表分院形象。作为院长,我可能无法做到让大家不想腐,但我一定能做到让大家不敢腐、不能腐。”5月11日,在湖南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怀化分院召开的政治学习大会上,院长罗志坚在对《怀化分院廉政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逐条宣读和解释完后语气坚定、目视全场。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相关规定,进一步明确干部职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加强该院党风廉政建设,近日,该院制定并出台了《怀化分院廉政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明确,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通过向社会公布该《办法》和举报电话,以及采取明查暗访和聘请行风监督员的方式对全院干部职工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调查和了解。

《办法》要求,所有人员必须现场坚决拒收红包礼金礼品,现场不能的,两天内必须上交并由分院纪检小组作出处理。

《办法》规定,违纪一经查实,除退还收受的红包礼金礼品外,首次将面临追加两倍的罚款(不低于1000元),分院通报批评;再次将扣除当季度绩效工资,年底绩效考核等级直接定为D档,记过处分;凡三次的,移交省特检院纪委,报请给予开除处分。

《办法》明确,欢迎社会各界举报监督,并对查证属实的,给予举报人2000元现金奖励。

在当天的学习中,该院还学习了《中共湖南省委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湖南省实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办法》及其他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文件,并逐个签订了《个人廉政纪律承诺书》。(谢景福 宋娟 彭沙沙)

(责任编辑:语安)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