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前推行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的大背景下,洛阳市质监局改变执法理念,创新执法思维,在执法过程中树立“一个”理念,“五种”意识。即突出服务理念,树立诉讼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效率意识、质量意识。“服务”理念 破除单一执法罚款思维,在执法中体现服务。针对企业非故意违法行为,并未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实际情况,邀请洛阳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对该公司进行“两法衔接”约谈,最终使企业认识到行为的危害,主动制定整改方案,迅速落实整改,愉快接受监督。“诉讼”意识 一是行政案件一旦诉讼确保不败诉;二是对涉嫌犯罪的行政案件,确保能顺利移交。三是一旦行政案件被监督,确保不被追究渎职责任。“程序”意识 做到一检查二立案,立案之后再完善,切记形成两条链,然后再上案审办,案审结束做决断,案件完毕要归卷。“证据意识”证据采集要达到证据齐全、证据有效,证据成链、互为印证。“效率”意识 对所有案件要做到“四个一”,即现场一次记清,证据一次取齐,调查一次完善,案审一次通过,最大程度提高办案效率。“质量”意识。重视法律适用质量,做到定性准确、罚过相当、突出宗旨、综合考量、体现公平。(徐伊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