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关于注销扬州恒健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出入境检疫处理单位核准证书的公告
根据扬州恒健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申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六)项、《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四十四条第(五)项规定,我局于2018年4月2日注销了我局2016年7月1日发放给扬州恒健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的《出入境检疫处理单位核准证书》,证书编号为DW32000016015,证书有效期至2022年6月30日。该中心2018年4月2日起不再具备从事出入境检疫处理资质,不得接受委托从事出入境检疫处理工作。
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2018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