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17年以来,平遥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为核心,通过实施企业年报、随机抽查、信息公示、经营异常名录等制度,强化了信用约束,有效提升了监管效能。
一是明确组织机构。推动成立了平遥县商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相关人员建立了微信群,并组织培训3次,抽调专人对国税、财政等30余家涉企信息单位进行摸底走访、上门对接,建立了工作联系机制,加强协同监管平台建设。
二是年报公示率稳中有升。2017年1—6月,2498户企业完成2016年度企业自主年报公示,年报率96.75%,比去年同期提高4个百分点;合作社年报774户,年报率87.16%;个体户年报10262户,年报率66.88%,均位居晋中市前列。该局被评为晋中市工商局2016年度企业年报工作优秀单位,并给予补助工作经费2万元。
三是强化更新监管理念。推行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已随机抽取210余户企业、440余户个体户、40余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了监督检查。在“双随机”抽取中,该局邀请人大代表、企业代表等现场监督,有效保证了抽取的公平、公开、公正。
四是建立和完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加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将未报送2016年年度报告的76户企业,113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将5049户个体工商户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及其负责人在银行账户年检、申办贷款,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资格审查等方面受到了限制,初显了联合惩戒的效果。经市场主体补报年报改正申请后(含补报2014、2015年年度报告的),移出企业110户,农民专业合作社290户,并将3717户个体工商户恢复正常。(郝兴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