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落实“放、管、服”的相关要求,根据《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本级权责清单及下发部分权力事项的通知》(包府发[2018]1号)的精神要求,将特种设备(电梯)使用登记由市级质监部门下放到旗县区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部门办理,包头市质监局于1月26日举办了特种设备(电梯)使用登记人员培训班,各旗县区市场监管局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和业务骨干共30余人参加了培训学习。
市质监局行政审批科经过精心筹划、协调和组织,为参加培训的人员重点讲解了电梯使用登记的办理依据、登记方式、登记程序以及相关要求,带领学员登录《特种设备追溯体系》进行操作体验并进行现场答疑解惑。会上,包头市质监局副局长冀鼎围绕培训的必要性、重要性和实效性讲了三个方面的意见,并就下一步做好接续工作提出了相关要求。
此次培训进一步优化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规范基层局审批程序,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岗位责任,确保下放审批事项接得住、拿得稳、办得好。(张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