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包头市质监局召开了2018年全市机动车安检机构负责人通告会,传达了《内蒙古质监局关于2017年首批机动车检验机构专项检查结果的通报》和《交通运输部公安部质检总局关于加快推进道路货运车辆检验检测改革工作的通知》,并对《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总局令第163号)重点条款进行了宣贯。全市25家机动车安检机构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包头市质监局副调研员延志成对2018年全市机动车安检机构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是安检机构负责人要切实提高法治意识,增强检验检测机构工作质量,进一步规范检验检测行为,努力提高管理水平,落实检验检测主体责任。二是安检机构要以科学检测,公证检测为准则,全面加强内部质量管理,注重内部质量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切实保障真实可靠出具检测数据。三是坚持“放、管、服”做到监管和服务并重,推进检验检测市场规范运行。
2018年,包头市质监局将进一步加强检验检测机构监管工作,增强责任意识,实施科学监管、加强信息公开、加大惩处力度、推进社会共治,为提高检验检测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努力做出新的更大贡献。(张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