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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原县“七要”抓好散煤管控工作

2017-12-29 16:07:44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阳原县召开煤质检查工作调度会议,对过境该县运煤车辆煤质检查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

会上,宣贯了《阳原县煤质检查工作推进方案》,要求各相关责任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担当意识,迅速行动,抓好落实。一要有专人负责,各单位抽调人员与原单位脱岗,24小时在岗在位;

二要严格工作流程,公安交警大队负责设卡拦截,交通局负责查处超载,阳原县局负责查验质检报告和购销合同,无合格质检报告和购销合同的车辆不允许进入县境,由公安交警劝返。对有合格《质检报告》且运煤目的地是该省的运煤车辆,实行抽检制度,对抽检不合格的,函告使用单位所在地大气办处理。各单位在检查站要严格工作流程,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开展工作;

三要健全工作台账,检查站要建立完善工作台账,对车辆来源、去向、是否有《质检报告》和购销合同及抽检情况要严格登记,建立详细工作台账;

四要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检查站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24小时在岗在位,要文明执法;

五要设置标识牌,从省边界到检查站的显著位置设置5块煤炭运输检查站标识牌,

六要加大宣传力度,向过往运煤车辆发放宣传资料,讲解煤质检查的意义和拟采取的工作措施,通过向运煤车辆的宣传,进一步影响和促进煤矿或配煤站重视,配合阳原县的煤质检查工作。

七要各单位协调联动,密切配合,联合执法,认真履职尽责,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抓好工作落实。(刘萌)

(责任编辑:语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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