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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阜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吊销34家企业营业执照

2017-12-22 16:32:48 中国质量新闻网

12月21日,安徽省阜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当地媒体发布《吊销公告》,依法吊销34家“冬眠企业”营业执照。

《吊销公告》明确表示,阜南县三强建筑机械有限公司等34家企业连续两个年度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也未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阜南县市场监管局在作出本处罚决定之前,已按法定程序公告告知当事人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处罚内容及其依法享有陈述、申辩、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行使陈述、申辩及听证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211及《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68条规定,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税务总局《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该局决定吊销34家企业营业执照。

《吊销公告》提醒,凡对处罚决定不服的企业,可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阜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或者阜南县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向阜南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据了解,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应当停止经营活动,依法办理注销登记。其中,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由股东组织清算组负责清算。其设立的分支机构应当停止经营活动,依法办理注销登记;其投资设立的企业应当依法办理股东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陈明浩)

(责任编辑:欣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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