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12月13日下午,由山西省质监局特设处张杰处长为组长的检查组一行五人,对大同矿区质监局就晋质监局发[2017]374号文件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督查组组长张杰首先说明了检查的项目,环保类工业产品许可证证后监管工作;环境质量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监管,机动车尾气检测中心的监督管理工作;环境监测设备、仪器、仪表等计量器具的检定工作;环保相关产品的质量监管工作;产品质量定期监督检查工作;环境保护领域质量违法行为工作;严格锅炉等高耗能特种设备监管;夏季消防检查相关工作、电气产品生产领域质量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质监利剑”等专项执法打假和区域整治工作情况;12365系统应用、执法信息报送和行政执法案件办理情况;执法规范化建设和工作创新情况。
矿区质监局局长杜昌作工作汇报,汇报内容紧紧围绕2017年以来矿区质监局就落实省局要求的11项工,在汇报过程中,检查组不停地互动交流,现场气氛严肃而热烈。
检查组一行还详细检查了相关见证材料,从计量、认证、标准、监督、执法和特种设备全方位检查11项工作中的材料。
随后,检查组赴大同煤矿集团大地选煤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实地工作检查。听取了企业工作汇报,听取汇报后检查组给企业提出了合理性、建设性的建议,即企业必须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按生产规程生产,使用特种设备必须按照质监局要求来使用,即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严格按照相关标准组织生产,杜绝无标生产,并且生产产品必须符合环保要求。在用的强检计量器具必须定期检定。最后张杰强调,要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引,贯彻落实好中央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维护生态环境,树立人人有责精神。作为大同一家较大的洗煤企业,为社会提供清洁能源责无旁贷,作为质监部门也要加大产品质量抽监力度,倒逼企业提标增质,为维护“大同蓝”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切实履行好部门职责。(杨少荣 李润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