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市场监管>>标准天地>>

绵阳开展《标准化法》宣贯和建设服务型政府标准化工作培训

2017-12-13 15:29:35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从四川省质监局官网获悉,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将于2018年1月1日开始实行。12月8日,绵阳市政府召开建设服务型政府标准化工作培训会议,宣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落实市政府主要领导对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开展标准化工作、建设服务型部门重要批示精神,提升全市政府部门标准化意识,推进全市服务型政府建设。市级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负责政务服务的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从修法背景、修订进程、新法重大突破等方面深入、细致地解读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阐述了新标准化法的实施对于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会议邀请了省标准化研究院研究室副主任、高级工程师侯超华授课,侯超华从标准化基本概念、标准体系构建原则、标准编写原则、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过程四个方面进行了详细讲解。

会议要求,全市各级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安排部署,积极谋划,主动作为,通过建立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标准化体系,实现工作质量目标化、工作方法规范化、工作过程程序化、管理工作精细化,全面提升管理、保障和服务水平。

与会人员表示,聆听了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全面解读以及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的全过程,深刻感受到标准化法修订从一开始的立法宗旨到各项具体制度的设计,涉及到社会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加强标准化工作,有利于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提高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提升政府服务满意度,更为今后工作指明了方向。下一步将认真学习、借鉴标准化建设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增强标准化意识,按照更高标准、更高要求更好地服务人民,造福社会,争创让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责任编辑:八雨)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深圳检测院强化质量基础设施集成运用 ...

  • “喜迎二十大”主题灯光景观亮相天津 ...

  • 探营捷豹、沃尔沃经销商:表现均衡细 ...

  • 让更多产业带“好物”被看见 优质国 ...

  • 非凡十年经济建设成就新闻图片展在京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