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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巴林右旗市场监管局:“三个四”全面推动机关法制建设上水平

2017-11-29 16:20:35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今年以来,内蒙古巴林右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着“内部提高、外部渲染、整体提效”的原则,采取“三个四”举措,全面打造内外和谐的执法环境。

夯基础,抓好“四大环节”,打造执法队伍专业化

一是抓业务培训。本着“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在年初组织春季法律法规培训的基础上,采取以会带训、跟班学习、以案学法、督查整改等多种形式,重点提高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熟练掌握能力、大案、要案的破解能力以及法律法规具体操作使用能力。

二是抓行政指导。针对基层新进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执法素质的特点,阶段性组织执法专业骨干赴基层进行指导,协助基层执法人员现场办案、帮助执法人员分析案情、解决在审案中的疑难杂症。同时,加强与基层执法人员交流互动,指导解答基层提出的法制问题,确保基层办案在制度化、长效化、实效化取得进展。

三是抓案卷审核。实行局所两级联动案件审核机制,所长对案卷进行把关后,上报到法制股进行审核,本着“办一个,审一个”的原则,要求办案单位实行处罚与案卷同步,罚没款上缴后,案卷整理、把关、审核完毕,彻底铲除重处罚、轻程序,案卷整理不规范的现象。

四是抓案件评比。阶段性召开案件评比活动,各办案单位根据自身办理大、要案或典型案件,分别从案件线索来源、调查取证方法和技巧、案件争议焦点、疑难问题、经验和体会等方面进行深入评析交流,互相启发办案人员工作思路,有效解决了一些平时执法中遇到的难题,对提高执法水平、保证案卷质量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造舆论,依托“四大形式”,拓宽法律法规辐射面

一是依托媒体宣传。依托媒体涉及面广、传播快的特点,在各大媒体设立法规宣传板块,加大对《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消法》、《网络安全法》、《内蒙古自治区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办法》的宣传力度。同时,围绕不同时期、不同商品、不同消费群体,及时发布消费警示,教育引导消费者谨慎消费,敢于用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是依托流动宣传。以开展3·15宣传、“红盾互农”、4·26知识产权保护日、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用药月等日常宣传活动为契机,广泛开展宣法进社区、进企业、进市场、进商场、进农家活动,大力宣传普法的意义,增强全社会了解法律、使用法律、信赖法律的意识,提高全社会打击违法行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本领。

三是依托典型曝光。借助地方媒体以及各大报纸、电台、网络的影响力和辐射面,大力宣传查处的群众关心的热点、焦点、影响力的案件,让全社会认识到法律的不可侵犯性,震慑不法分子,打造良好的守法经营、用法维权的法制社会环境。

四是依托政务公开。积极落实“三公开”工作,在公布各项办事流程、手续、设立资料填写样本指南的基础上,通过设立公示栏、便民资料宣传册、工作动态的形式,公示各部门职能职责、各项惠民政策、各项改革制度,赢得办事人的了解和支持,有效营造和谐的外部办公环境。

抓监督,完善“四项制度”,确保案件查办高效化

一是完善执法责任制。本着“以职责定岗位、以岗位定人员、以人员定效能”的原则,对执法责任进行层层化解,具体落实到部门、岗位、人,明确岗位职责、工作标准和工作流程,把握好执法依据、权限、手段和要求,实现执法主体、执法行为、执法程序和执法形式的合法性。

二是完善痕迹执法制。要求执法人员只要入户检查就必须佩带执法记录仪,对检查、处罚的全过程进行全程录像,当场认真填写巡查记录、责令整改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做到情况真实、数字明确,掌握好第一手资料,为办案提供强有力的证据,务必做到证据确凿、处罚得当。

三是完善责任追究制。本着“行政要依法、有权必有责、有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要赔偿”的执法原则,要求办案人员必须履行核审职责,对以罚代法、重责轻审、轻责重罚、不按规定使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等行为,追究有关法制员、办案人员及主要领导的责任,增强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和廉洁自律意识。

四是完善案件回访制。落实二级回访机制,要求办案部门进行回访后,由纪检人员采取随机抽查的形式进行回访,重点回访当事人或家属对市场监管的意见和建议,对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进行调查,对在回访中发现的不良执法行为,必须尽快核实,核查后属实的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反馈给当事人。(王俊峰 马树玲)

(责任编辑:语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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