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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标准化法明年1月起实施 推荐性标准不得低于强制性标准

2017-11-04 22:23:29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中国人大网消息,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该法相较于修订前将会更好地发挥标准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该法明确规定推荐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的技术要求不得低于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相关技术要求。而且,国家鼓励社会团体、企业制定高于推荐性标准相关技术要求的团体标准、企业标准。

新修订的标准化法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

 

(责任编辑:语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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