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内蒙古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官网获悉,东乌检验检疫局认真落实内蒙古检验检疫局进口煤炭检验监管工作推进会的指示要求,以责任管理为主线,严控质量风险,严防劣质煤炭进境,有效提升工作质量和监管效能,有效抑制了局部市场过热,维护了进口煤炭市场的健康发展。8月份,煤炭进口量环比降低53%,第三季度煤炭进口量预计环比减少三分之一,进口煤炭品质总体情况良好。
严明职能责任,加强执法监管。对进口煤炭实施全程监管监控。入境环节严格监测车辆放射性安全、鉴重过程严格实施规范程序、卸载过程严格查验外来杂物,扦取样品过程严格遵守采样标准,实验室检测严格执行《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临时堆储过程严格标识标记,进口企业不得擅自移动,切实加强进口煤炭的质量、安全、卫生、环保等项目上检验监管工作。
严格通关责任,加强质量监管。成立了进口煤炭监管专项小组,统一进行施检、通关过程,加强对进口煤炭的动态管理和风险监控,确保企业申报与现场监管一致,进口煤炭品质信息、数重量与检验监管一致,进口煤炭质量检测结果与政策要求一致。对监管过程中发现的企业问题,要求就地整改,必须达到质量安全标准后方可通关。同时,还加强内部业务检查监督,提高检验监管工作质量。
严把诚信责任,加强企业监管。对进口煤企业实施诚信分级管理,加强核销管理和后续监管,并与其他执法部门实施联合监管。进口煤炭企业在贸易过程中,必须保证进口合同符合国家质量环境安全要求,进口煤炭不得随意掺杂,质量检测结果应当持续稳定,销售过程必须分运距设立台账,按要求核销,相关信息清晰真实,能够有效查对。在此基础上,该局加强检企沟通,构建和谐发展的检验监管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