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全过程执法,质监先行
——包头市质监局顺利完成自治区质监系统“全过程执法”试点工作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定,“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包头市质监局先行先试启动了全过程执法讯问室。讯问室内设置了固定全过程执法记录设备,通过记录主机、摄像机、拾音器,将讯问室执法全过程进行监控记录,形成电子文档和文字文档。另外还配备了移动式全过程执法记录设备,可以在执法检查现场进行执法全过程记录,保障执法人员安全,保障执法过程透明,保障执法合法性。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方式,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包头市质监局推行全过程执法记录制度,必将进一步推动稽查执法工作向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
一是规范文字记录。要把行政执法文书作为全过程记录的基本形式,根据执法行为的种类、性质、流程等规范执法文书的制作,推行执法文书电子化,明确执法案卷标准,确保执法文书和案卷完整准确,便于监督管理。
二是推行音像记录。对现场检查、随机抽查、调查取证、证据保全、听证、行政强制、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过程,要进行音像记录。对直接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场所,要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
三是提高信息化水平。要积极利用大数据等信息技术,结合办公自动化系统建设,探索成本低、效果好、易保存、不能删改的记录方式。
四是强化记录实效。建立健全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收集、保存、管理、使用等工作制度,加强数据统计分析,充分发挥全过程记录信息在案卷评查、执法监督、评议考核、舆情应对、行政决策和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等工作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