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及市局文件精神,阜南县市场监管局结合该县实际,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对实施能源效率标识管理的九项产品的生产企业和销售企业开展一次能源效率标识专项执法检查。
此次能源效率标识专项执法检查从2017年9月6日起至2017年10月底结束,重点检查(一)生产者对列入国家能源效率标识管理目录的用能产品是否按照规定办理了能源效率标识备案;是否标注能源效率标识,标识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是否在产品包装物上或者说明书中予以说明。(二)销售者销售的应当标注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是否按照规定标注能源效率标识。(三)是否存在应当标注能源效率标识而未标注、未在列入国家能效标识管理的用能产品的说明书和产品标识上注明能耗指标、注明的能耗指标不符合产品实际情况等行为;同时严厉打击伪造、冒用能源效率标识及利用能源效率标识进行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
该局最后要求各单位一要协调配合,形成合力,二要严格执法,打扶结合。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依法认真进行处罚,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帮助企业进行整改。三要加强宣传,引导群众选购节能产品。力争通过此次检查,进一步规范该县能效标识标志的使用,提高用能产品能源效率。(周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