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官网获悉,近日,一批进口自韩国的洗手液因未获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审发的《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凭证》,被做监督退运处理。
据了解,该批洗手液共6000瓶,货值约1.4万美元。
根据我国《进出口化妆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需获得《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许可批件》,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需获得《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凭证》,各类进口化妆品需提前获得对应的许可文件后才可准予入境。
从天津检验检疫局获悉,今年1至8月,经该局检验检疫的进口化妆品共计2483.74吨,同比增加33.95%,货值1408.02万美元,同比上升21.4%。皮肤用化妆品占据了进口化妆品的半壁江山,占总进口量的67%,洗发用化妆品以及口腔类化妆品位列第二、三位。
天津检验检疫局严格进口化妆品检验检疫工作,严审化妆品许可文件,加强中文标签审核,注重化妆品成分检测,切实确保进口化妆品的质量安全,维护消费者健康权益。同时,结合出入境企业信用管理系统的信息和货物的风险类型,对企业实行诚信管理,确定不同的风险级别进行量化综合评定,确立分级分类监管模式,为企业“量体裁衣”,定制差异化的监管政策,大幅缩短了流程时限,为企业节约人力物力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