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市场监管>>地方动态>>

惠州查处首例违规入境个人快件物品

2017-08-17 14:30:19 中国质量新闻网

从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官网获悉,8月7日,惠州检验检疫局在入境快件监管中首次查处一批未如实申报的个人物品,因涉及动物源性产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其进行了退运处理。

据悉,该货物由惠州某国际货运代理公司申报,从惠州市快件监管中心入境,为个人通过电商平台从境外购买入境的私人物品,共2255件。惠州检验检疫局查验人员在进行X光机审图查验时,发现其中部分单品可疑,与申报品名“饼干”形状不符。经调取该单品开包查验,证实实际货物为“狗粮”,与申报品名不符,重约2千克。通过对其产品含量标识进一步检查,发现其含有羊肉等动物源性成分,且不能提供输出国官方检疫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和《中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惠州检验检疫局对该单号货物作移交海关退运处理,并对该国际货运代理公司不如实申报的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为防止动植物疫病及有害生物出入,保护我国农林牧渔业生产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规定,我国发布了《中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规定“动物及动物产品”“植物及植物产品”等16类产品,在未取得我国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许可及输出国家或地区官方机构出具的检疫证书的情况下,禁止进境。

近年来,随着跨境电商的兴起和出境游的升温,越来越多的市民选择跨境购物。检验检疫部门温馨提示:购买境外商品前需仔细了解国家法律法规,避免邮寄或携带禁止物品入境,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责任编辑:六六)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