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遏制各种侵权和假冒伪劣行为,维护商标合法权益,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工商局的安排,五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采取四项措施开展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
一是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深入开展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专项、“红盾护农”、中国制造海外形象维护“清风”等专项行动,突出治理侵权和假冒伪劣问题,同时加强日常监管,坚持执法监督与引导主体自律相结合。
二是突出重点搞好专项检查。以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遏制规模性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为重点内容,以药品、农资、化妆品、服装、家用电器等重点商品以及商标侵权、假冒他人注册商标、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各类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重点对象开展执法检查。
三是狠抓案件查办工作。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深入剖析商标侵权、网络侵权假冒、销售假劣农资、不合格商品、劣质成品油等典型案例,揭露制假售假手段不断翻新、隐蔽性增强等特点,提高消费者识假辨假能力,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围绕重要时点、节点,集中曝光一批侵权假冒典型案例和违法企业,形成强大舆论震慑效应和高压态势。通过查办案件,形成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的高压态势,有力地净化市场。
四是畅通举报渠道维护合法权益。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作用,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权利人和消费者对有关侵权和假冒伪劣违法行为的申诉举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五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徐凤仙 赵佳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