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宁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官网获悉,2017年上半年,我国因印尼直运规则导致的原产地证书退证查询共计1449份,同比上升了219.86%。检验检疫机构在此提醒宁夏出口企业,对于经第三方转运的货物,发货人应保存联运提单,并在转运地申请办理“未再加工证明”;对于未经第三方转运的货物,发货人应向船运公司索取并保存货物跟踪单。
原产地证书退证查询是指货物进口国主管当局对我国签证机构所签发的原产地证书的真实性、准确性或证书项下产品是否符合原产地规则等问题向我国签证机构进行的查询。2016年,全国检验检疫系统共收到退证查询6503份,占总签证份数的0.97‰,查询份数居前三位的分别为印尼、巴基斯坦和越南。2016年至今,宁夏未收到任何国家的退证查询。
近年来,宁夏检验检疫局主动作为,提高签证质量,积极服务国家自贸区战略的实施。一是通过信息宣传、微信推广、QQ群通知等平台向企业发送预警通报,并指导和帮扶其积极应对。二是鼓励进口方海关、进/出口商、生产商在网络平台及时、迅速地核查原产地证书的真伪及相关信息,以信息化手段实现证书在线快速查询。三是指导企业加强对原产地规则的掌握,避免因政策不了解而造成不必要损失。四是引导企业诚信申报与规范填制,从源头上确保申报信息和证书内容真实有效、精准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