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官网获悉,珠海市某有限公司于2017年6月14日委托珠海市某报关有限公司向斗门检验检疫局报检入境一批由新西兰进口的水果。经执法人员现场开柜查验发现有进境动植物产品包装天然木托未报检,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鉴于企业违法行为较轻微,危害程度不大,本着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原则,斗门检验检疫局依法对该报关有限公司当场实施了简易行政处罚。
天然木托未申报,易增加有害生物传入的风险,对国门生物安全造成威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所有木质包装均须法检,进境货物使用木质包装的,货主或者其代理人应该向检验检疫机构报检,并且所使用木质包装必须经过检疫处理合格后,加施国际公认的IPPC标识。
据调查,珠海市某报关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主要是由于进口商与报关公司沟通不畅、报关公司未细致检查所造成。对此,检验检疫部门将有进出口业务的贸易公司和代理报检公司作为重点对象,继续加大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和政策指导,增强行政相对人的自觉守法意识;要求进口商、报检代理公司密切沟通,确保报检资料属实。同时,加大稽查执法力度,营造公平有序的外贸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