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上级工商部门年报工作要求,大力推进2016年度商事主体年报冲刺阶段各项工作,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于6月15日下午召开了商事主体年报专题工作会议。会议由吴红艳副主任主持,郭驰副主任出席会议并作了讲话,秘书处、法规处、监察处、财审处、企管处、注册局、信息中心领导及相关人员,以及各辖区局主要领导、企管科长参加了会议。
会上,企管处首先传达了省工商局领导指示精神,通报了各辖区局商事主体年报进展情况,指出当前深圳商事主体年报率整体处于较低水平,与上级工商部门要求的目标存在巨大差距,年报形势十分严峻。随后,会议审议通过了《转发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的通知》,并对相关清理工作做了部署。各辖区局、有关处室立足于部门职责,汇报了本单位推进商事主体年报工作的情况,为在冲刺阶段进一步提升商事主体年报率积极出谋划策。
委领导认真听取了各参会单位关于商事主体年报工作情况的汇报,肯定了各单位在商事主体年报工作上所作出的努力。郭驰副主任认为我委商事主体年报工作的当务之急是有效提升商事主体年报率,同时也要兼顾上级部门需检查考核的其他工作。他提出几点要求:一是抓紧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提升商事主体年报率。要加大年报工作督导力度,由市局督导区局,区局督导监管所,层层开展年报督导;要加大对年报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要加强商事主体年报警示宣传。通过采取各种有力措施,切实提升商事主体年报率,确保未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年报率达到90%以上。二是抓紧推进上级部门部署的各项工作,特别是涉及检查考核的工作。要抓紧推进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清理工作;抓紧推进政府部门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工作。三是抓紧完善商事登记相关法律法规。通过深化改革,完善立法,进一步提高注册登记信息质量,建立健全商事主体后续监管制度,从根本上解决当前商事主体年报及相关后续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