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官网获悉,2017年一季度,广西检验检疫局共检验进口葡萄酒191批次、41.86万升、货值163.88万美元,其中批次与货值同比分别增长12.35%和8.49%,数重量同比下降10.54%。进口葡萄酒的品质较以往有很大提升,一季度检出涉及质量安全卫生不合格的仅2批次,不合格原因为干浸出物不合格,批次和金额较去年分别同比下降60%和49%,均按规定作监督退运处理。
广西进口葡萄酒口岸主要为钦州保税港区,进口数量占全区的73.26%。进口葡萄酒主要来自澳大利亚、西班牙、法国等国家,均为原瓶原装进口。为把好进口葡萄酒的品质关,广西检验检疫局积极推进钦州保税港区全国进口酒类品牌示范区建设,实施进口食品安全放心工程,落实进口食品“清源行动”计划,加强现场查验力度,开展监督抽检、风险监测和专项检测,把进口酒类的获证放行时间从5个工作日降至3个工作日,优化货物通关流程,提高进一步优化口岸在确保食品安全的前提下,优化通关通检,提升服务效率。
另悉,3月23日,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发布公告,将包括《葡萄酒》在内的1077项强制性国家标准转化为推荐性国家标准。在标准调整后,进口葡萄酒企业对《葡萄酒》推荐性标准中的品质项目如酒精度、干浸出物等可以不再检测,企业可享受检测成本下降及检测速度增快带来的便利。同时在制作中文标签时,原标准中的“按含糖量标注产品类型(或含糖量)”的要求也可以不再执行。国家标准委明确企业修改或调整标签标注的过渡期为两年,近期已完成进口的葡萄酒或已印刷完成的中文标签也无需立即更新。《葡萄酒》产品标准虽然改为推荐性,但并不意味对进口葡萄酒的监管有所放松,检验检疫机构将针对产品安全进行重点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