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班仪式
国家质检总局监督司食品相关产品监督处处长彭军讲话
自治区质监局监督处处长孙磐讲话
参训人员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5〕95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办法〔2016〕93号)精神,使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及质监(市场监管局)监管人员及时了解食品相关产品追溯体系监管平台,并在日常工作中正确运用监管平台,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提高监管人员监管水平。受自治区质监局监督处委托,包头市质监局与内蒙古质量技术监督培训中心于5月22日—23日在包头宾馆联合举办了全区西部地区食品相关产品追溯体系监管平台暨监管人员培训班。
参加培训班的领导有国家质检总局监督司食品相关产品监督处彭军处长、自治区质监局监督处孙磐处长等领导。
培训班开班仪式上,彭军处长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解读了食品相关产品有关问题,孙磐处长强调了本次培训工作的目的和重要性。
培训班邀请了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内蒙古电子信息产品质量检验院等专家教授结合实际就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生产许可审查细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及食品相关产品追溯体系监管平台的使用进行了详细的解读和讲授。
通过这次培训,使参培企业和质监(市场监管局)人员进一步了解和掌握了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相关产品追溯体系监管平台,为实现食品相关产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实施全过程质量安全管理与风险控制打下基础。
参加本次培训共有120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