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根据《省质监局省公安厅关于开展全省机动车测速仪和呼出气体酒驾含量探测仪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近日,陇西县质监局对全县范围内的机动车测速仪(含移动式、固定式)和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探测仪开展计量专项监督检查。此次专项监督检查涉及陇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和市交警支队陇西高速公路大队的所有机动车测速仪和呼出气体酒驾含量探测仪。
专项监督检查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等,对以上两家单位的机动车测速仪和呼出气体酒驾含量探测仪进行了全面排查摸底,重点查阅了相关资料档案,逐台核对计量器具登记检定情况。此次专项共检查了机动车测速仪8台(含移动式2台、固定式6台);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探测仪26台件(其中:陇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25台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探测仪、市交警支队陇西高速公路大队1台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探测仪已到检定期限,现已送省计量研究院检定),其余设备均在检定有效期内,在辖区内正常使用。
下阶段,陇西县质监局将进一步加强对相关质监法律、法规的学习,夯实自身实力,提升人员业务素养,把监督检查常态化,努力确保量值传递的准确可靠,保证计量工作的有序开展。
(徐振东)